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观点

“敏感”项目建设不能少了沟通

2014-11-21 作者: 唐 伟 来源: 大众日报
  □ 唐 伟

  11月18日上午,海口市三江镇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事件发生后,海口市委市政府、美兰区委区政府迅速介入处置,要求项目立即停止施工,在群众没有达成共识之前不得开工。目前事态已基本得到控制。据了解,导致村民聚集的原因是省市重点项目康乐花园在此地落户,群众担心将造成环境污染,影响生活。(11月19日《海南日报》)
  重点民生项目引发群体性事件,之前已在各地发生了多次:今年4月,广东化州市丽岗镇及附近部分群众反对在该镇建设殡仪馆,引发周边群众围观;5月,杭州市余杭区拟建日处理垃圾3000吨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九峰环境能源项目,在其第一次选址后,每天有数百名群众为九峰环境能源项目问题集聚,并与警方发生激烈冲突。如果再加上之前的宁波、茂名、昆明等地举行的PX项目抗议,在工业化的快速推进过程中,随着公众权利意识的提升和对“环境污染”的敏感,“邻避效应”会导致社会机制失灵,公众对政府失去信任,拒绝与抵制便成为自我保护最有效的选择。
  公众的担忧并非没有现实依据,更是出于对暗箱化决策所产生的不信任,尤其在当前“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下,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民生工程也往往成了“伤心工程”。由于环保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很多人生活的家园受到了严重的污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了挑战。从饮水到大气再到土壤,这种污染呈现出全面恶化之态。
  必须承认的是,由于一直以来的公共决策,都是采取“权力主导型”,而缺乏更多的“权利尊重”,也就少了相对的“程序正义”,从而导致了权力行为的走偏。在“道德强加”和“权力自为”的路径惯性下,权力型决策导致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没有得到满足,公众更没有机会参与公共决策并约束权力行为。公共决策可能带来的风险,让整个社会承担,再加上个案的放大效应,就导致了信任危机,并增加了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方面必须转变公共决策的思路,让公众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
  事实上,一些公共决策危机的最后处理,依然是通过互动交流与沟通,由封闭式决策实现开放化,政府与民众之间达成了广泛的共识,才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和落实。比如,杭州市九峰环境能源项目不仅重新引进了更有实力的企业,还组织项目选址地当地群众对广州李坑和江苏南京、苏州、常州、江阴等地相关环境能源项目进行参观考察,项目审批全过程严格执行公开、透明的要求,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项目的标准超过欧盟2000标准,达到目前世界最一流标准。正是这样的“程序正义”和“道德正当”,才使得项目获得了新的推进和实施。
  规避公共决策风险当先消解权利焦虑,通过程序正义来赢得公众信任,以此减少公共决策风险和化解公共治理危机,最终走出信任困局,才能促进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