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成本高还是低

2014-11-11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冯 磊
  本报通讯员 杨 丽

  目前,我国涉及摩托车和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很多人认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在于交通违法成本过低。“要守法,先重罚”的观点不时见诸报端。那么,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成本到底是高还是低?
  记者在淄博市张店区交警大队采访获悉,今年以来,该大队共查处各种摩托车违法行为25000余起,涉及摩托车与电动车事故1850余起,占事故总起数的39%;受伤1460人,占总受伤人数的75%;死亡31人,占死亡总数的56%。换言之,在伤人和死亡交通事故中,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分别占到了总数的四分之三和一半以上。
生命账:头盔=二次生命
  不戴头盔,是摩托车和电动车出行中最常见的一种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淄博市张店区交警大队仅摩托车不戴头盔一项就查处了一万余起。至于电动车,没有具体的统计数字,但在街头很难看到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
  很多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觉得戴头盔太麻烦,没必要。一些摩托车驾驶人觉得,即使被查到,50元罚款,记扣2分的处罚,也无所谓。
  事实真的是这样么?民警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一名妇女下夜班骑摩托车回家,就在离家还有500米的路口,被一辆货车刮倒,摩托车倒在路边,妇女当场死亡。经过现场勘察,该妇女身上都是轻伤,致死的原因是头部撞击路边石头所致。更让人感觉可惜的是,在其摩托车的后备箱就放着一只头盔。假如她能够按规定戴头盔,也许就不会发生这起惨剧。
  “不要小看头盔的作用。汽车是‘铁包肉’,摩托车、电动车是‘肉包铁’。摩托车、电动发生交通事故后,大多造成驾驶人头部受伤,安全头盔能够有效地降低和减轻外力对头部特别是大脑的损伤。戴不戴安全头盔,看似驾乘人员简单的个人行为,却带给我们太多的震撼、悲伤和血的教训。作为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切莫让看似简单的选择,成为终生遗憾。”谈起安全头盔的作用,民警这样告诉记者。
自由账:酒驾=失去自由
  “我都开了多少年的摩托车,还用得着考那个(驾驶证)?”“办个证还得花钱,这又不是汽车,不需要多少技术,没必要。”采访中,这是记者听到的无证驾驶人最多的回答。
  事实上,无证驾驶是摩托车各类违法行为中排在第二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可以看出,无证、酒后驾驶与罚款、拘留、刑责脱不了干系。民警表示,其实报名考一个摩托车驾驶证,包括照相、体检、考试到最后拿到证,总共不过500元。无证驾驶,真可谓省了小钱,丢了大钱,实在是得不偿失。因贪酒失去自由,这个账又该怎么算?
经济账:保险=家庭经济保障
  民警向记者介绍了这样一个实例:老王是外地人,买了一辆二手三轮摩托车给人拉货打零工,同样出于省钱的目的,他没有购买机动车交强险。去年底,老王驾驶摩托车撞倒一个行人,致使行人受重伤,需要近十万元的高额医疗费,老王和他的家庭面临沉重的经济负担。
  电动车驾驶人购买保险的就更少了。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稍严重一些的交通事故,摩托车和电动车驾驶人如果负主要责任,对整个家庭来讲都将是一笔不菲的赔偿开支。
  这些违法行为,看似能省一些钱,但真正算下来,违法成本实在是太高,关键是有些时候,已经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关系到自身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