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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投上“食安险”让消费者更放心

保险公司介入餐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严控食品质量

2014-07-02 作者: 本报记者 杨 鹏 本报通讯员 郭宗杰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杨 鹏 本报通讯员 郭宗杰 

  如今,济南回民中学等4所学校的1700多名中小学生,每天中午都能吃上“买了保险”的盒装套餐。“10元一份,三菜一汤,两荤一素,价格不贵。关键是配餐公司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能保证安全卫生。作为校方,向师生推荐这样的饭菜心里踏实。”回民中学副校长李家生说。
  向回民中学等学校配餐的是济南来客佳餐饮有限公司(下称“来客佳”),这也是济南市第一家主动购买食安险的食品加工企业。谈起“吃螃蟹”的动因,来客佳董事长崔立新说:“当时没有人动员,也不完全是为了转嫁风险,而是觉得买了保险把保单放在那里,客户和潜在消费者都会觉得我们除了有做配餐的实力,还有在配餐每一个环节都对消费者负责的诚意。”
  承保来客佳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是长安责任保险公司。一年保费5000元,最高保额300万元,一次赔偿金额限定60万元。据悉,济南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去年8月与长安责任保险、太平洋产险两家险企的山东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引领全市正式将商业保险机制导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目前,两家保险公司已累计与济南20余家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签订承保合同,所提供的风险保障达到2000万元。
  太平洋产险山东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保险期内,在保单约定的承保区域内,凡被保险人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存在缺陷,导致第三者食用后出现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或因食物中混杂异物导致第三人受伤、残疾或死亡的,保险公司将代替被保险人承担合同约定的经济赔偿责任。
  长安责任保险山东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转移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利益为目标,通过商业保险来分担社会管理责任。作为商业保险公司,由于要代替参保企业向第三方(即消费者)进行赔偿,内在的机制使得保险公司与消费者形成利益共同体,自发地对餐饮企业进行事前第三方安全监督,以达到提高产品质量,减少赔付概率的目的。对第三方即食品消费者而言,由于保险公司的介入,将不会出现受餐饮企业财务状况等因素影响,拿不到合理赔偿的状况。
  事实上,在来客佳案例中,保险公司已经开始介入其安全生产管理。来客佳采购配送部经理郑振介绍说:“以前清除碗筷上的油腻主要靠洗洁精。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后,保险公司建议我们改用食用碱和高温水消除油污。虽然公司加大了一次性设备投入,但配餐碗筷的化学成分残留大大降低了,完全符合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标准。”
  借助济南市加强婴幼儿乳粉销售管理的契机,两家保险公司还与济南漱玉平民大药房的50个药店签订了保单,针对国内外10余种知名品牌的乳粉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每个药店的保额为20万元,总保额为1000万元。漱玉平民大药房市场部经理刘彦会介绍说:“药店为乳粉买保险,得到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半年多以来,我们大药房的乳粉销量从10万元猛增到40万元。”
  崔立新认为,不能单纯用赔付率来衡量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好处,他告诉记者:“比如我们公司购买保险后并没有发生任何赔付。但是,我们的保险意识得到了社会认可,订购盒饭的单位由过去2所学校增加到目前的4所,用餐人员从800多人增加到1700多人。在保险公司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共同帮助下,我们选择、固化了绿色蔬菜、环保肉食的供应单位,在生产、包装及后续清洗等环节,经受了政府相关部门一次次严格检测检验。”
  山东保监局相关资料显示,2012年国务院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以来,我省已有长安责任保险、太平洋产险、中华保险、人保财险、平安产险等5家公司开展了承保试点。目前,业务覆盖潍坊、济南、淄博和济宁4个城市,累计保费收入约140万元,承保单位600余家,为各类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商店、超市、酒店等提供风险保障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