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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私车公用”值得警觉

2014-06-24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孙秀岭

  领导有私事,下属开私家车去帮忙;上级来人去景点游玩,下级安排私家车接送……“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公车使用受到普遍关注,公车私用明显减少,而“私车公用”却日渐增多,这种现象值得警觉。
  顾名思义,“私车公用”就是用个人的私家车去办公家的事,这似乎没什么不妥。但在现实中,一些“私车公用”却有着较为复杂的背景和考量。如,私车受关注度较低,开私车去酒楼更隐蔽,去景区更便捷,一些单位宴请上级、同行或邀请领导游玩时,不开公车而开私家车。当然,“私车公用”的各种费用,不会从个人腰包里拿。再如,少数人为谋取私利,将私家车借给实权部门使用,一些领导“报之以李”,为其开方便之门等。
  有了私家车这个“隐身衣”,一些人可以照常去酒店胡吃海喝,可以照常去景点尽情游玩,这与普通烟盒装中华、矿泉水瓶灌茅台如出一辙。如此“公费养私车”或“私车办公事”,大多不是为了群众利益或公共服务,很大程度是以变通手段继续大搞不正之风。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披着马甲的享乐主义、穿着“隐身衣”的奢靡之风,在现实中还有一定的市场,而且越是往基层走,变通的办法和隐身的招数就越多,并且常常被视为有本事的表现,也成了个别干部沾沾自喜的“能力”。
  改进作风,中央规定和要求就是铁律,就是硬杠杠,不能打折扣、搞变通,不能明里一套、暗里一套,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那些“耍小聪明、打小算盘”的干部,也是需要被教育的对象;那些以搞不正之风为出发点的“私车公用”,也是需要狠刹的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