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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3年,全国仅实现捐献719例——

器官捐献,不缺爱心缺机制

2013-04-0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单 青

  “失去亲人,虽然内心无比悲痛,但我感到一丝欣慰,因为父亲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4月2日上午,站在济南市长清区福寿园公墓人体器官捐献纪念碑前,淄博市临淄区的荀立敏哽咽着说。
  一场特殊而肃穆的追思会正在举行,来自全国19个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省市代表、家属、志愿者和医学生共约250余人,缅怀长眠在这里的遗体捐献者,以献花和签名的方式表达对他们的敬意……
  “不管面对多大的压力,我们都要帮父亲完成他生前的心愿,捐献他所有能用的器官,去救治更多的人。”荀立敏谈及父亲,眼中充满了泪水。
  去年12月,一直身体健康的荀士明,因车祸突然去世,家人将其角膜和两个肾脏成功捐献,荀士明也成为全国第500例器官捐献者。
  “由于事发突然,父亲一句话也没能留下。但他生前总说,如果有一天他不在了,一定要帮他实现捐献愿望。”荀立敏哽咽了。
  “器官捐献是一项崇高和伟大的事业,提高公民捐献意识,将会挽救更多等待移植病人的生命,使病人的生命在人间得到延续。”省红十字会副会长玄兴华介绍,国家于2010年3月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截至3月31日,共实现捐献719例,其中捐献大器官1964个,数以千计的生命得以挽救。作为全国人体器官捐献首批试点省之一,我省截至目前已实现36例捐献,共获得63个肾脏、29个肝脏和58只眼角膜,挽救了130余人的生命或使其重见光明,全省有2432人签署《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
  “为人子女,谁不希望能实现父亲的遗愿?”荀立敏开始确实想瞒着母亲,怕母亲接受不了这样的打击,更不知如何获得亲戚的理解。
  “母亲虽然悲痛不已,但她得知能拯救更多人时,毅然选择尊重并支持这一决定。”荀立敏说,对仍在世的亲人而言,父亲身体的一部分还在另外3个人,甚至是4个人身上延续着,更是一种慰藉。
  近年来,受传统观念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的规模和需要器官的患者数目比例依然偏低,每年的器官捐献数量与器官需求间仍存在不小的差距。卫生部数据显示,全国每年有约150万名患者需要器官移植,但只有约1万人能够做上手术,人体器官捐献远远难以跟上实际需求。在现有的器官捐献手术中,有70%是亲属移植,如果广泛开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无疑将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中国人并不缺爱心,缺的是整个捐献体制架构的完善,这个更为关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赈济救护部部长王平认为,传统观念并不是器官捐献工作的最大制约,还包括专门机构的设置等。目前,国家已建立了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各个省也应尽快建立相应机构去完善管理,仅靠国家层级的力量远远不够。
  器官捐献涉及到人的生命和权利,需要更多法律保障;然而,目前我国的立法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王平直言,我国2007年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在此基础上,如何逐步建立专门的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确实值得探讨。此前天津市出台了我国首部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这仅仅是一个成功的开始,要想推广到全国,仍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