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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交警严查路口拥堵“闯绿灯”

2013-02-28 作者: 黄露玲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黄露玲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路口放行的绿灯亮起,如果前方路口已经出现交通阻塞,您会选择停在这一路口还是见缝插针地驾车向前挤?近日,继严查酒驾、污损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后,济南交警开始对路口拥堵时“闯绿灯”等容易被忽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月26日7:40,在文化东路和燕子山路路口,南北方向的绿灯亮起,依次等候的车辆开始通行。很快,南向北方向出现轻微压车,排在最后的一辆车已经停在了路口的1/3处。而此时,南北方向依旧是绿灯,许多车辆依然选择前行。很快,整个路口北南北方向的车辆堵死。当东西方向的绿灯亮起时,原本停滞在路口的车辆加上东西方向继续向前行驶的车辆,已经把这一路口堵得水泄不通。
  “看到前面堵车还往前开?”历下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将一辆即将驶入路口的轿车拦下。“绿灯啊,我正常行驶啊……”被拦下的车主一脸疑惑,她表示:“如果我不往前挤,我后面的汽车不得一直催啊!再说我又没闯红灯。”
  据执勤民警介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依照山东省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对于该违法行为,交警将对驾驶人罚款100元扣2分。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数驾驶员表示不了解这一规定;在了解这一规定的驾驶员中,绝大多数人也坦言并不会遵守该规定。
  许多驾驶员表示,交通法中的“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不好界定。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在有交警执勤的路口,按交警指挥行驶;在没有交警执勤的路口,当前车已在路口内停止或停止车辆未驶出路口时,即使是绿灯,后车也应在路口外等候,不要驶入路口。遇前方车辆遇阻排队等候时,不得鸣笛催促。在没有交警执勤时,一些情况确实需要驾驶人自己作出判断,这时,个人对路面交通状况的判断力、自我约束力和守法意识显得尤为重要。记者了解到,目前,针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以教育和劝阻为主,不予处罚。
  此外,济南交警近期对夜间滥用远光灯的行为也进行了严查。济南市交警支队支队长王宗岩表示,济南交警近期严查此类违法行为,目的不是处罚,而是引起社会重视,促使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今后,济南交警还将对机动车占压黄网格线、行经斑马线不避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