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新建建筑“节能暖房”全覆盖

日期: 2011-12-20      作者: 记 者 杜辉升 王德琬  通讯员 张宗磊 陈 亮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记 者 杜辉升 王德琬 
   通讯员 张宗磊 陈 亮 报道
  本报兖州讯 “今年感觉特别暖和,原以为是暖气温度调高了,没想到是房子能保温了。”家住兖州市君临华庭小区的刘贤会高兴地说。12月15日,恰逢城区供暖满一个月,记者走访发现,兖州市用节能材料“包装”的房屋不仅提高了居住舒适度,还节约了资源,目前兖州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已达到100%。
  67岁的刘贤会老人原来住在兖州火车站附近的一栋老居民楼,前几个月刚搬新家,他说:“以前有暖气,总感觉凉飕飕的,好像四面透风,但搬进新家后,这些烦恼解决了。”
  据了解,2008年8月份开工建设的君临华庭小区,在设计时就严格按照山东省建筑节能标准,小区内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全选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做墙体,墙体材料选用隔热抗压的XPS挤塑板,成为室内保温的“双保险”。据该小区工程部副经理刘建社介绍,“为了达到住宅房屋建设节能65%的标准,小区的进户门都采用了甲级防火防盗保温门。”他简单地为记者算了一笔账:“节能改造后,每平米建筑节能量将达到16公斤以上标准煤,居民家庭的采暖温度可提高3到5度。”
  随后,记者来到了在建的兖州奎星苑小区,这是该市城区拆迁改造后的居民安置房,居住面积60多万平方米,计划安置4000多户群众。据建设现场负责人韩明岱介绍,小区刚刚完成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的安装,能使太阳能光热利用率达到92%。“按照节能标准建房,同步安装了太阳能,每户家庭用于生活热水的采暖费用大概每年可以降低50%。”韩明岱说。
  目前兖州在建的高层建筑380多栋,居住面积480多万平方米,全部执行国家和我省要求的建筑节能标准。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明春表示:“兖州是鲁西南地区最早执行山东省节能建筑标准的县市。从06年开始,我们要求所有新建居住建筑都确保达到节能65%的标准,所有新建公共建筑节能达到50%的标准。通过全过程的监管,实行专项验收,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准竣工验收,从而确保了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在推广节能建筑的同时,兖州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三级补贴政策。2010年,兖州获批“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申请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1800万元,兖州财政列支9300余万元为项目配套资金,目前已落实4341万元用于供热设施改造、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安装、保温材料使用等建筑节能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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