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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11-2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坚持融合创新发展
助推强市名城建设
中共泰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鲁豫
■ 新时期人防建设论坛
  人民防空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全社会的公益事业。泰安市是国家确定的人防重点城市,是省会济南的南大门,地处济南战区浅近纵深的战略要地,战略位置尤为重要。近年来,泰安坚持把人民防空工作融入全市“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战略大局,充分发挥人民防空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中的作用,实现了全市人防建设融合发展、跨越发展。
  “十一五”期间,泰安在加强经济社会建设的同时,毫不放松地抓好人防战备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务全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指挥通信体系逐步完善。全市建立了市、县、街道三级防空袭方案体系及13项保障计划,完成“三位一体”人防指挥体系建设。建成由20个子系统组成的人防信息化系统。完善市县两级警报网络,警报设备数量达到227台(套),音响覆盖率泰城达100%,县级达到95%以上。二是人防工程建设步伐加快。编制了《泰安市城市人防工程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了《2009年至2020年泰安市城市中心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市人防办作为市规划委员会和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直接参与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的审批把关,实现了审批关口前移。认真落实报建联审制度,堵塞各种漏洞,实现“应建尽建、应收尽收”。市人防指挥中心于2008年投入使用。总面积近15万平方米的三项单建式人防工程按计划向前推进,有两项已经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结建防空地下室以每年3万至5万平方米的幅度递增,竣工结建防空地下室17.77万平方米,工程完好率达72%,“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各类人防工程17.93万平方米,泰安城区人防工程人均达到0.63平方米,增幅是“十五”末的117%。三是应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组建10类3208人的人防专业队。规划设置了16处疏散地域,明确了125处应急疏散避难场所,每年组织群众疏散演练;在全市212个大中型企业建立人防机构,在东平湖区安装40余台警报设备。四是人防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在全市42所初级中学开设了人防教育课程,累计培训学生10万人。落实人防教育“六进”要求。在第六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和济南军区人民防空会议上泰安市人防办和泰安市分别荣获“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单位”、“人民防空先进城市”荣誉称号。
  随着泰安“强市名城”建设的逐步推进,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数量和重要经济目标增多,人防建设任重道远。第六次全国人防会议、济南军区人防会议以及全省人防会议为我们做好下一步人防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将抢抓机遇,居安思危,立足战时,服务平时,以融合创新发展助推泰安“强市名城”建设。
  一、坚持融入经济建设大局。把人防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找准融入“强市名城”建设的切入点,把城市建设对人防的需求转化为建设动力,充分发挥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保持投资稳定增长,实现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多赢。以重要经济目标、党政机关、商业金融中心为重点,科学规划建设人防工程,构建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功能配套和防御有力的防护工程体系,提高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能力。结合城市建设,对人防工程、地下商业街、地下停车场进行开发,促进城市服务业发展,带动就业。提高已建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率,用足用活人防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人防建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在保持战备效益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做好平战结合文章,服务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
  二、坚持融入城市建设进程。把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城市的整体防护能力、综合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抓规划编制。将人防部门明确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综合协调部门,与规划、建设、国土部门一道,研究编制全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中长期规划,做到与城市总体规划相配套,与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相衔接。二是狠抓“结建”工作落实。按照“以建为主,以收促建”原则,坚持以防空地下室建设为主体扩大地下空间开发规模,在确保人防工程面积稳步增长的同时,合理开发地下空间资源,缓解城市用地紧张矛盾。三是调动社会力量建设人防工程。深化人防产权制度改革,打破人防融资瓶颈制约。放开人防建设市场,营造社会共建格局。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人防工程建设,搭建融资平台,理顺投融资管理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解决人防建设融资难的问题。
  三、坚持融入社会公共服务。把人民防空工作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社区应急管理救援体系,加强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教育,组织人防和防灾救灾相结合的演练,提高人民群众防空防灾救灾素质,增强社区应急管理能力。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在保证战备功能、安全保密的前提下,积极开发利用人防工程,强化公共服务功能。认真研究和探索新时期人防宣传教育的新思路、新模式,与公共应急宣传教育紧密结合,建立健全人防社会化宣传新机制,让防灾救灾的意识和技能真正普及到群众中去,造福社会,改善民生。
  四、坚持融入应急建设管理。积极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将人防建设纳入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统筹利用人防战备资源,加快形成具备防空防灾双重功能的新型人防体系。建立人防与应急救援联动管理机制,抓好防空防灾指挥平台建设,发挥人防组织指挥、信息系统、警报报知等资源优势,不断增强人防服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救援的能力。同时把各类人防专业队伍纳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中,统一组建、统一管理、统一施训,做到平时为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服务,战时遂行防空任务。
  五、加强对人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建立健全军政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人防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人防行政审批事项的公示和持证执法上岗制度,推进人防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人防义务、危害人防建设、破坏人防设备设施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积极开展防空防灾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活动,提高全民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促进人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现已接受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辅导。最终能否发行股票并上市,尚待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为提高股票发行上市透明度,防范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愿接受社会各界和公众的舆论监督。现将有关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公告如下:
  本公司主要发起人为:山东省供销社集团总公司、山东棉花机械公司、山东江河棉花机械有限公司等;公司住所:济南市天桥区泺口东村十区400号;法定代表人:魏华;公司董事会秘书:陈璐,联系电话:0531-85704006;电子信箱:wangyougang1970@163.com;传真:0531-85704882;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举报电话为:0531-86106973;传真:0531-86106929;电子信箱:sdxinfang@csrc.gov.cn;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13楼;邮政编码:250001。
  发布本公告与本公司能否上市没有必然的联系。
  特此公告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0日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接受辅导公告
  借款人 所在地 贷款本金
  (人民币) 利息
  (人民币) 本息合计 担保人
  枣庄市植物油厂 枣庄市 23305000 31957351.03 55262351.03 抵押
  枣庄富民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枣庄市 300000 436594.52 736594.52 枣庄市植物油厂
  合计  23605000.00 32393945.55 55998945.55
长城资产 商机无限
枣庄市植物油厂等2户企业贷款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拟对枣庄市植物油厂、枣庄富民饲料有限责任公司2户项目债权进行处置:
  1、枣庄市植物油厂位于枣庄市崮山北路O九公路东侧,国有企业,注册资本999万元,经营场所权属归债务人所有,经营范围:食用植物油,投资人枣庄市粮食局。抵押资产为:债务企业自身的机械设备、房产。2010年8月12日,我办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并判决,对抵押物部分优先受偿。另外我办申请法院查封了债务人(市房权字第1252号)项下的房产,查封了【市中国用(1991)字第02号】项下的土地。目前在执行过程中。
  2、枣庄富民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枣庄市市中区崮山路北,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销售,注册资本310.5万元,2010年工商年检正常。保证人情况同上。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根据调查发现,债务人枣庄富民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在枣庄市中区国土资源管理局有如下档案登记材料:债务人在2002年1月取得位于市中区齐村镇郭村2203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保证人枣庄市植物油厂所在位置较好,根据枣庄市房产管理处档案记载保证人有如下房产:产权证号1252,位于枣庄市O九路东侧,建筑面积6638.93平方米。枣庄市中区国土资源局档案记载保证人有如下土地使用权登记:土地位于市中区渴口乡(现为齐村镇郭村),国有划拨土地,面积32333.50平方米,批准文号为(88)鲁土征字第35号,四至范围:北至枣庄市饲料厂、东至郭村耕地、南至郭村耕地、西至O九公路。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资产公司对外网站查询或与资产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tp://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单户或打包拍卖、要约邀请竞价、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债务减免或债权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11月23日。
  有效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于超禄 孟新
  联系电话:0531-82079898      82079897
  传真:0531-82079793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邮政编码:250001
  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傅强
  联系电话:0531-82079797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
  2011年11月23日
  单位:元(截至201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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