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拟对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收购的青岛市燃料总公司、青岛齐意纺织有限公司、青岛晶鑫实业有限公司、青岛第二电机厂、青岛豪威机械有限公司、青岛崂山电子仪器实验所等6户企业贷款债权进行处置:
企业概况
青岛市燃料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冠县路141号,注册资金2775万元。
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物资总公司注册地位于青岛市南区瞿塘峡路30号,注册资金100万元。
青岛齐意纺织有限公司住所为青岛市四方区四流南路80号,该企业已破产终结。
青岛纺联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为青岛市市北区馆陶路3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461万元。
青岛晶鑫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位于青岛市市北区郭口东路45号301。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青岛双裕五金工具总公司住所地位于青岛市市北区镇江路7号。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青岛豪威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位于青岛市四方区大沙路10号。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青岛建设机械集团公司住所地位于青岛市四方区大沙路10号。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青岛第二电机厂,住所地位于莱西市青岛路41号,注册资本145万元。
青岛崂山电子仪器实验所于2009年3月19日宣告破产终结。
青岛汽车传动轴厂(现青岛汽车传动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青岛市李沧区虎山路23号,注册资金89万元,主营范围汽车传动轴。该企业改制为青岛汽车传动轴有限责任公司。正常年检。
青岛市李沧区土石方工程总公司注册地址青岛市李沧区环城南路736号,注册资金1000万元,主营范围土石方工程。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债权资产:
1、青岛市燃料总公司名下有以下房产、土地:(1)位于青岛市兰考路9号房产,面积为186.12平方米;该处房产被他人占用。(2)位于青岛市安顺路1号房产,面积为520.85平方米;该处房产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首轮查封。(3)位于青岛市人民路土地,国有划拨,面积为2107.8平方米;该处土地被他人占用。(4)位于青岛市湖岛村土地,国有划拨,面积为1016.1平方米。该处土地及周边已经拆迁。(5)位于青岛市浮山所路29号土地,国有划拨,面积为1924平方米。地上在多年前已经建成住宅。(6)位于青岛市绍兴路土地,国有划拨,面积为1101平方米。地上在多年前已经建成住宅。(7)位于青岛市北山二路土地,划拨工业用地,面积为898平方米。地上在多年前已经建成住宅。(8)位于青岛市嘉善路74号土地。地上在多年前已经建成住宅。青岛市燃料总公司债权利息1605.04万元已诉讼确权并进入执行程序,查封上述(1)至(7)项房产、土地,其中:(2)项房产为轮候查封,其余为首轮。我办已对本金4862万元起诉,并将青岛市燃料运销公司列为被告,轮候查封上述(1)至(4)项房产、土地。青岛市燃料运销公司名下有位于青岛市杭州支路4号的一处房地产。
2、青岛晶鑫实业有限公司债权已经全额诉讼确权并进入执行程序。首轮查封担保人青岛双裕五金工具总公司名下位于青岛市镇江路7号划拨土地使用权一处,面积11127.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该处土地已经开发住宅小区,土地可能已被政府收回但土地证未注销);首轮查封青岛锯条厂(青岛晶鑫实业有限公司原名称)名下位于青岛市郭口路45号房产一处,面积为3041.86平方米(该处房产可能存在已对外转让、出租的瑕疵)。
3、青岛齐意纺织有限公司债权已诉讼并申请执行。目前我办查封了保证人青岛纺织品联合进出口公司(青岛纺联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称)名下①位于曹县路23号房地产一处;②辽宁路67号房地产一处;③辽宁路80号房地产一处;④市场二路33号10层房产一处;⑤延安三路93号3-7栋房产一处。
4、青岛第二电机厂债权本金已全额诉讼确权并进入执行程序,查封以下房产、土地:(1)位于莱西市青岛路41号房产,面积4575.01平方米(其中住宅590.11平方米,非住宅3984.9平方米);(2)位于莱西市青岛路房产,面积4481.34平方米,已抵押;(3)位于青岛路41号土地,划拨工业用地,面积12358.28平方米。上述房产、土地查封期限至2012年8月17日。青岛第二电机厂还有以下房产、土地:(1)莱西市威海中路房产,面积2880.9平方米;(2)位于莱西市水集镇黄海路房产,面积1859.46平方米(其中住宅1770.23平方米,非住宅89.23平方米);(3)位于莱西市威海东路振华街土地,用途:住宅,面积365.88平方米;(4)位于莱西市黄海路土地,用途:住宅,面积650.56平方米;位于莱西市黄海路土地,用途:住宅,面积701.48平方米。
5、青岛豪威机械有限公司债权已全额诉讼确权并进入执行程序。我办申请法院轮候查封担保人名下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大沙路10号房产一处,建筑面积10440平方米。上述房产所在土地为另一企业所有。
6、青岛崂山电子仪器实验所债权已诉讼确权。青岛汽车传动轴有限责任公司担保本金40万元及相应利息,青岛市李沧区土石方工程总公司担保本金50万元及相应利息。我办申请法院查封青岛汽车传动轴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机动车5辆。青岛汽车传动轴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房产情况如下:(1)位于青岛市李沧区东大村小区,面积2325.67平方米房产。为住宅楼。(2)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少山一支9号,面积2231.9平方米房产。为职工宿舍。(3)位于青岛市李沧区东大村北,面积13138.43平方米房产。该房产已抵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沧区第二支行。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资产公司对外网站查询或与资产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tp://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单户或打包债务减免、拍卖转让、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11月22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条件: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该公告不视为要约,上述债权信息及对主从债务人资产描述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执行裁定、权属证书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长城公司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请意向投资人自行调查、判断,并承担相应瑕疵及风险。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孟新 于超禄
联系电话:0531—82079897
82079898
传 真:0531—82079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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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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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
2011年11月22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务企业名称 所在地 本金 利息
(截至2011年11月20日) 债权本息 担保人
1 青岛市燃料总公司 青岛市 48620000.00 62731513.71 111351513.71 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物资总公司
2 青岛齐意纺织有限公司 青岛市 16436700.00 24535963.25 40972663.25 青岛纺联集团有限公司
3 青岛晶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市 10060000.00 16385225.55 26445225.55 青岛双裕五金工具总公司
4 青岛第二电机厂 青岛市 4700000.00 14613629.97 19313629.97
5 青岛豪威机械有限公司 青岛市 1200000.00 2090769.66 3290769.66 青岛建设机械集团公司
6 青岛崂山电子仪器实验所 青岛市 900000.00 973280.81 1873280.81 青岛市李沧区土石方工程总公司、
青岛汽车传动轴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81916700.00 121330382.95 20324708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