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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城发放首笔集体土地房屋抵押贷款

日期: 2011-11-1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记者 于向阳 通讯员 张进 报道
  本报莱芜讯 10月22日,莱芜市鸣翔节能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利用企业办公楼和厂房作抵押,从工商银行莱芜钢城支行获得贷款330万元。由此,钢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抵押贷款实现了“零”的突破。
  以前,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企业厂房、农村宅基地房屋、农村集中居住区房屋和农村临街商住房等集体土地房屋,无法作为抵押获得银行贷款。房屋所有权人要想贷款,仍须找担保,融资难度非常大。为活跃地方经济,钢城区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使集体土地房屋可以作为资产进行抵押贷款,集体土地由“沉睡的资本”变成了“活”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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