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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退票费下调是对民意的尊重

日期: 2011-09-20      作者: 蒋光平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 蒋光平

  铁道部发布消息,自9月25日起,旅客火车票退票费标准下调,火车票退票费按照车票面额的5%收取。同时,将于9月底前全国动车组分步实行互联网售票。(近日《京华时报》)
  铁道部这次对火车票退票费的下调,意味着实施了14年的“霸王条款”终于向民意低了一次头。1997年12月1日起,铁路客运运价规则实行,火车票退票费按照每张车票面额计算,收费标准按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计算)核收,按车票面额每10元收取2元退票费,2元以下的票价不退。铁道部推行退票费标准屡遭质疑,被公众斥为“霸王条款”。2006年1月1日起,铁道部对火车票退票费进行修改,改为按每张车票面额计算,收费标准为20%(四舍五入到元)。这一调整让不少网友认为“隔靴搔痒”。
  一直以来,铁道部的一些“霸王条款”常常为民众所诟病,有关退票费的标准也一直遭到人们的质疑。奈何火车晚点铁道部不对旅客给予赔偿,而一旦旅客晚点退票就要承担20%的高额退票费?铁路部门服务的准则就是让人民群众满意,满足旅客的各方面需求。一直以来,降低火车票退票费的呼声很高,铁道部这次下调退票费,将收费标准从票面价格的20%收取调整为按5%收取,这实际上是对民意的尊重。
  另外,笔者认为,我们在看到铁道部尊重民意的可喜变化的同时,也要意识到火车票退票费的下调可能导致一些“黄牛党”乘机囤票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因为退票费下降的同时也减少了“黄牛党”的损失,如果春运期间更多的车票被票贩子囤积,导致春节期间一票难求的问题更加凸显。这就需要我们的铁道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黄牛党” 的打击力度,不要让一些不法分子钻了铁道部“惠民政策”的空子。
  铁道部下调火车票退票费,是一次对民意的尊重,也是改变自身形象的有益尝试,愿以后铁道部能多从民意的角度制定政策,让更多的旅客获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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