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编辑部:
9月2日8时35分左右,我开车到济南经十路山东报业大厦办事,正准备右拐进大门时,看到右侧后方有公交车出站,便停车让行。前两辆公交车都顺利通过,没想到,当第三辆“貌似公交车”(事后获知其实是某政府单位租用的公交班车)过去一大半时,只听“嘭”的一声,其左后外侧碰撞了我车右侧前方。几分钟后,交警出现场,先问:“你有保险吗?”我说:“有。”于是该交警二话没说,就指认我负全责。
我欲说明当时的具体情况,可他指着我说:“你不要辩解,一看就是你的责任,如果不服就跟我回队里,我不仅要罚你款,还要扣你驾照扣你分!”因本人是第一次出交通事故,之前几乎没跟交警正面打过交道,见他态度如此蛮横无礼,心里难免发憷不敢多言。待他和那位大客司机沟通后,开出“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当事人现场记录书”。
我斗胆请教他能否告诉我错在哪里,以免下次再犯。这位交警不耐烦地说道:“难道你没学交法吗?你不知道拐弯要让直行吗?”我说:“正因为知道,才停车让行的……”没等我话说完,他便打断我的话说:“怎么着,你要不愿意快速处理,咱就到队里罚款扣分!”说着便抬手要把“快速处理记录书”撕掉,我赶忙说:“不是不想快速处理,只是想搞明白为什么就全是我的责任。”该交警又说:“你是不从来没出过交通事故?”我点头(——是呀,正因为本人一向遵守交通规则,礼让为先,所以从来没发生过类似事情)。然后他急急地说道:“行了,别浪费时间了,就这样吧,我还要出其他现场!”接着催促我把车移开,他驾车离去。
现在暂且不追究这位交警同志的处理结果是否公正,但我实在难以接受他的那种处理交通事故的态度和方式。即便全是我的责任,交警也理应耐心和我讲明白,这应该是交警执法的基本职责。而当事人也该有话语权,交警怎可动不动就说“罚款、扣分、撕单子”这样的话,听上去就像在威胁恐吓。如此简单粗暴的方式如何让人心服口服?又如何达到交通执法的真正作用和目的?
交警同志,恳请您明白无误地文明执法,让我们的交通环境和谐顺畅!
□济南读者 傅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