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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里有话

善款蒸发,不能容忍的“误会”

日期: 2011-08-05      作者: 刘英团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漫 画/唐春成
  □ 刘英团

  今年4月,广东梅县籍厨师巫昌凯因为脑干出血病倒在深圳,家里虽已支出40万元医疗费,但还欠医院数万元。今年7月初,其子巫剑红请求深圳红十字会帮助,红十字会向社会公开账号,呼吁捐款。7月23日,巫剑红发微博称,有一名叫朱淑霞的人为其捐款,并向他提供了凭证,但他致电红十字会却得知没有收到这笔存款。(8月3日《广州日报》)
  对这笔数额不多的善款,深圳红十字会回应“该事件完全是个误会”。为挽回“误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红十字会不但奉上3000元慰问金,还帮助受捐人的家申请到2万元的劳务工关爱基金。故事的演绎可谓“皆大欢喜”。但善款是捐款人朱淑霞捐给受捐人“救命”的,目的很明确,不是让红十字会放在银行升值增息的。对这些善款,红十字会应该很慎重、很认真地对待,难道就因恰逢周末、恰逢银行刚把上批回单寄送红十字会,捐赠人的善款就该等待两个多礼拜?救命的善款还能救命吗?其实,纵然善款在深圳红十字会蒸发是个“误会”,但善款在红十字会蒸发在国内不是没有先例。
  2008年5月,由宜宾日报、宜宾音乐家协会、宜宾春苗助学网、宜宾聚成企业管理公司、宜宾杰美装饰公司等多家单位联合发起的宜宾志愿者“蓝丝带”赈灾·助学爱心传递大行动共募集到爱心捐款共计34562.5元。活动组织者现场清点了现金,并把捐款交到了宜宾市红十字会,宜宾市红十字会也出具了收款票据。但在新三江周刊(2008年5月21日)和5月20日的宜宾日报上公布时,宜宾市红十字会向社会公布的数据却是562.5元。活动组织者致电相关媒体编辑人员,均表示按照红十字会提供的数据录入,不会出现工作人员排版疏忽的情况。从34562.5元到562.5元,整整相差34000元,是工作疏忽还是另有隐情呢?虽宜宾市红十字会后来将责任归咎为“数据信息传输过程中出现了误差”,但很多网友“不能容忍这种误差”。
  近期,中国红十字会的是非颇多。先是上海红十字会“天价餐费”,后又出现郭美美炫富事件,中国红十字会陷入一场史无前例的质疑之中。中国红十字会及其多个合作伙伴相继被卷入“无法自证清白”的尴尬境地。为平息质疑,中国红十字会“仓皇”推出“捐赠信息发布平台”,但依然质疑者众。 
  百元善款在银行“误会”了两个多礼拜,受捐人多次致电红十字会,红十字会就不能派人去查查银行的善款账户?银行就不能有捐款就送单?善款不论多少都是公众的善心,受捐人等着善款“救命”,不能容许有一丝的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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