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大众日报>济南新闻 民生

医保参保居民可就近开具无卡证明

  • 日期:20110707
  • 作者:黄露玲 米良川 刘加军
  • 来源:大众日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黄露玲 米良川 刘加军 报道
  本报讯 为方便广大参保居民就医,济南市医保办7月3日发出通知,变更了居民医保参保人开具无卡证明工作流程:即日起,凡参加了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居民在制卡、补卡期间,需住院或接受门诊规定病种治疗时,可就近到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具无卡证明,无须像以前一样必须到区医保办办理相关手续。市内六区可以开具无卡证明的机构由原来的6个区医保办增加到了92个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所),极大方便了参保居民。
  通知要求,参保居民在待遇享受期内,遇以下情况可开具无卡证明:首次办理居民医保卡,制卡期内就医时手中无卡的;居民医保卡丢失、损坏,正在补办过程中,就医时手中无卡的;居民医保卡信息更正,正在补办过程中,就医时手中无卡的。
  参保居民开具证明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办理住院(含家庭病床)无卡证明时,参保人必须持有接诊医院开具的住院票(或相关住院、家庭病床证明),参保人身份证明,由他人代理的还需出示经办人身份证明。办理门规无卡证明时,参保人必须持有门规证,参保人身份证明,由他人代理的还需出示经办人身份证明。参保的各类在校学生和入托儿童开具无卡证明仍需到各区医保办办理。
  通知还规定,各医保定点医院对持无卡证明就医的参保居民一律视同持卡就医,在办理住院手续、出院结算时,必须认真核对人员信息和待遇享受状态,不得借故推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