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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保住200余人的饭碗

    “公司从出事到现在,确实很难,但是我们硬撑着不拖欠一分钱工资、不解雇一名工人。感谢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给了我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依法办事。”近日,被不起诉人王某一手紧握着淄博市周村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振的手,一手托着绣有“检察为民办实事  护航民企助发展”的锦旗,心情激动、声音哽咽地说道。

    王某是淄博某纺织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0年3月28日,王某将其公司车间更换彩钢板工程发包给无施工资质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强,施工前未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王某强承揽该工程后,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且在明知被害人尹某没有高空作业证的情况下,仍然雇佣尹某等人进行高空施工作业。 4月11日,在施工过程中,尹某不慎从高处坠落受伤,经抢救无效于十天后死亡。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强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案发后,王某、王某强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得到被害人近亲属谅解。

    随后,案件移送周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南亚非受理该案后,通过细致阅卷掌握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事实。但是南亚非从案卷中了解到,王某系民营企业家,其经营的纺织公司有员工200余人,这些员工的工资收入是他们家庭的主要生活来源。听了南亚非的汇报后,该院分管副检察长刘延清决定同南亚非一起到企业实地走访,了解真实情况。

    在王某经营的淄博某纺织有限公司里,机器依旧轰鸣,员工们如往常一样工作着,但是正处于取保候审期的王某却是满面愁容。据了解,该公司的200 余名员工都是附近群众,大家的“饭碗问题”成为了大问题,该企业正在洽谈中的招商引资项目也已叫停,如果企业法人代表判处刑罚势必会影响到企业贷款、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从而进一步影响周边群众的就业稳定和社会稳定。

    民营企业的存活、群众就业的稳定都是事关发展大局、事关民生福祉的大事。经过综合研判,周村区检察院拟对王某、 王某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为规范司法,把不起诉权置于“阳光”之下,6月25日,周村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共同参与听证全过程,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依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结束后,周村区检察院为王某、 王某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人民监督员石志葵表示:“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给了企业继续发展下去的机会,保住了群众的‘饭碗’,通过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这一做法值得称道。”

    此案的办理受到山东省人大代表李林的关注。 作为企业界代表的李林认为,周村区检察院对该案的办理既体现了在法律范畴内依法办案的客观严谨,也体现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主动作为。

    “涉企案件不能机械化的‘一诉了之’ ,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涉企案件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更有利于企业的生存、职工的生计和社会的稳定,这也正是我们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鲜明态度。”该院检察长李振如是说。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