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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让无障碍设施﹃无障碍﹄

我为群众办实事

    为切实守护盲人等弱势群体利益,推进辖区盲道等无障碍设施规范建设、维护和管理,近日,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着眼于“盲道”的管理现状,积极办理关于“ 无障碍设施规范建设和管理”公益诉讼案件,发出了治理“问题盲道”的检察建议,助力城市盲道变得通畅。

    为使公益诉讼监督落地落实,取得实效,在开展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公益诉讼监督前,该院组织检察官进行了细致的调查研究,努力找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梳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强制性法律规定,明确各责任主体及其履职尽责标准,立足于加强执法司法协同协作、相关部门积极参与,明确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据残联负责人介绍,我国视力残障人士超过1400 万人,淄博市视力残障人士超过7000 人。合理规划管理维护好城市盲道,提高市民关注意识,切实让城市的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是考验城市管理能力和以人为本思维的重要指标。

    该院第四检察部组成专班对城区盲道现状进行了调查,在专项调查行动中发现:在城区商业街等商业聚集区,人流、车流较大,机动车、电动车与自行车违规停放于盲道,挡住了盲人通道;城区部分路段盲道设计不规范,出现中途盲区、断头路、交错路、障碍路,存在电线杆、广告牌占用盲道等情形;部分路段存在路砖破损缺失、长期失修等问题;有些路段存在垃圾箱、建筑材料及电力、电信设施随意占用盲道的现象。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把相关部门聚到一起,共商对策。该院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以推动问题解决为目标,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有关部门对破损的盲道及时进行修复,并有效加强治理,杜绝侵占盲道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关爱弱势群体,不让盲道成为摆设,让视障人士出门更放心。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后迅速展开整改活动。对盲道缺失、设施不合理的现象逐一登记造册,对12条道路盲道设施整改,整改共100余处;对建设年限久未设置盲道的道路进行增设,截至今年6月,共新增盲道设施800余平方米;对机动车、共享单车等占用盲道的问题,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共查处违法停车112 起,劝离车辆 62辆,规范共享单车有序停放1000余辆。同时,密切关注盲道整改效果,并对辖区内的盲道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6月 10 日,公益诉讼检察官经过回访发现,破损的盲道已经基本修复,辖区盲道上的拦路墩、共享单车、电动车、自行车、 私家车、商贩的小货车等侵占盲道障碍物已被挪走,盲道破损和被违规占用的情况得到了初步有效治理。同时,该院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盲人出行绿色通道的宣传力度,利用文明城市创建、全国助残日、国际盲人日等契机,在全社会普及盲道知识,使无障碍理念深入人心,从而使扶弱助残的传统美德转化为人们现实生活中的自觉行动,主动清除盲道上的障碍物,为盲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尽量满足盲人出行的实际需要。

    此次“盲道”公益诉讼的开展,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肯定,对检察机关站在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提出的具有可行性的检察建议表示认可。通过对存在问题的分析,相关职能部门表示将和检察机关一起共商共治,形成合力,并处理好“当下治”和“长久立”的关系,切实做好盲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监督工作,让盲道真正发挥作用。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该院通过开展“问题盲道”监督治理,让公益诉讼的守护渗透在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坚持做到与群众心连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陈长生

淄博张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