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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我行已于刘欣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我行出借的郑红梅、安立华 2 户债权约计 1,666,883.16 元依法转让给刘欣。请下表所列借款人、担保人向该债权受让人刘欣履行还本付息等相应义务。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8 月 1日编号

借款人郑红梅安立华

  担保人

  有军、郑付明

  安立明、安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