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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委员会成立

  • 日期:20100817
  • 作者:记者 刘彦朋
  •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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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门协商职工工资、 保险、 劳动卫生安全等争议

    本报聊城8月16日讯(记者  刘彦朋  通讯员  申正杰)16日,记者从聊城市人社局获悉,由人社局、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市工商联、市总工会组成三方协商委员会,专门协商劳资之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争议。

    根据市政府下发的《聊城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试行办法》规定,三方协商机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表政府、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市工商联代表企业、市总工会代表职工,组建聊城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委员会。

    三方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争议、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协商处理职工群体性突发事件、重大劳动争议案件和严重违法侵权案件等。

    委员会进行三方协商时,由政府代表、企业代表、职工代表组成三方协商代表会议,三方协商代表会议由9人组成,其中政府代表、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各3人,分别由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委员会指定组成。各方分别确定首席代表1人。

    委员会原则上1年举行2次例会,每半年召开1次,遇紧急突发性事件,任何一方均可随时提议临时召开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