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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岚山分局法规宣传助推模范创建

  • 日期:201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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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新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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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宣传是维系正常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重要保障。自我市“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以来,岚山国土分局针对集约节约用地新态势、新要求,不断探索新举措、新办法,进一步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为创建活动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和舆论氛围。

    常规宣传有声有色。以节约集约用地为主题,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部61号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评选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日政发[2015]20号)等政策法规为支点,以配套法律政策为辐射面,以“三五”普法为活动载体,通过电子屏幕、横幅标语、纸质刊物、法制宣传栏、咨询服务台、报刊网络、微信短信、电视媒体等平台,采取主题宣传、典型宣传、重点宣传和日常宣传等方式,扩大对节约集约用地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节约集约用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并广泛普及、深入民心。

    重点宣传有条不紊。拟定宣传计划,让宣传活动贯穿始终,依次展开“3.19”矿法宣传日、“4·22”地球日、“6·25”土 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宪法)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向 社会各 界不间断地宣介政策法 规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典型宣传有证可查。突出抓好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将宣传工作结合到实际工作中去。一方面大力宣介黄海粮油、冷链物流等节约集约用地典型案例,大力倡导节约集约用地;另一方面,加强宣传批后监管、闲置土地、违法用地等的处置案例,警示布局散乱、宽打窄用,粗放浪费的用地模式。从而产生节约集约用地宣传的直观效应。

    (张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