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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泉护泉,仅有公约还不够
日期:20080908   作者:   来源:本报讯
 
  □溪融

    9月6日,是趵突泉复涌整整五周年的日子。这是趵突泉自1972年出现季节性断流36年来,持续喷涌时间最长的纪录。

    为了泉水的喷涌,济南市委市政府采取了“增雨、置采、补源、控流、节水”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上市民的积极参与,使节水保泉成为一种公共意识。

    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和游客爱泉护泉的参与意识,在济南泉水复涌五周年之际,济南市园林局、名泉保护办等单位制定了《文明爱泉公约》。公约从爱泉护泉、不向泉水排放污物污水到节水保泉、不浪费泉水等细节,对广大市民游客文明护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相信对每一位爱泉护泉的市民来说,是一件非常简单而又十分必要的事情。通过我们的爱泉行为,我们可以与泉水生生不息、和谐相处。

    但是,不可否认,公约中的 “六个不”很难约束一部分人对泉水的 “不良行为”,如在泉水里洗衣、涮拖把,在泉水里游泳、泉水边烧烤,向护城河排污等,我们又鲜见对这些行为的处罚报道。济南市先前已经制定了全国唯一一部关于泉水的法规《济南市泉水保护管理条例》,成立名泉保护办公室,出台《济南市保护泉水喷涌应急方案》。但是,我们依然看到一些单位私自抽取地下水,洗车店擅自用地下水洗车,居民家中保留自备井等,就在前几天地下水位不升反降,节水条例受到了挑战,节水形势依然严峻。

    “天帮忙,人努力”,泉水出现了持续的喷涌。明年的全运会在济南举行,是我们向全国人民展示泉水风采的重要机遇。除了大张旗鼓地宣传节水意识外,加大处罚力度更是必需的。山东省即将出台单位居民实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对泉水的保护利用上同样适用阶梯水价,使爱泉护泉看得见做得到。在学生的地方教材校本培训中,增加保泉护泉内容,让学生和家长都养成爱泉护泉意识,我们“泉水的名片”才会越做越响亮,“泉水文章”才会越写越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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