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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贷款难,期待政府“融冰”
日期:20080908   作者:   来源:本报讯
 
  □关学军

    收入偏低难贷款,经适房虽好却买不起。据《生活日报》昨日报道,今年省城部分申请购买经适房的市民,又遇到了去年类似的 “老难题”,不得不准备放弃购买资格。

    目前济南的经适房房贷政策与商品房房贷政策基本一致 ,房贷申请人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收入证明,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问题在于,有些低收入家庭成员没有固定工作或者干脆没工作,不可能拿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就不可能贷到购房款,只好望房兴叹了。

    经济适用房是“惠民工程”,银行理应提供尽可能的支持,但银行是商业机构,其首先要保证利润和控制风险。央行规定,个人住房贷款每月的按揭额不能超过家庭月总收入的一半,但一些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市民缺乏还款能力,银行给他们贷款既充满了风险,也有违央行要求,同时,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这使得对经济适用房放贷一旦形成不良贷款,银行在一段较长的时期内无法将房产变现。如此,银行的“冷漠”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银行不是慈善机构,其做法无可厚非,但政府却不能袖手旁观。如果经济适用房的申购者缺乏支付能力,政府就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出台一些配套措施,确保经济适用房这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比如承诺经济适用房贷款一旦出现风险即实行政府回购,参照助学贷款的方法进行财政贴息,同时引入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等,这样就会打消银行的后顾之忧。

    在这方面,江西省已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今年初,江西省11个市与四家银行就经济适用房按揭贷款签订协议,增加符合银行条件的第三人作为共同借款人,有固定收入人员可提供担保,市民也可用亲属、朋友等第三人房屋进行抵押,符合这些条件,银行若不发放贷款,将被取消所有政府拥有的财政性存款业务,至此,困扰江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者的贷款难题终于“融冰”。

    现代政府是责任政府,其重要任务之一就是为社会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市民购买经适房遇到阻力,政府就应该主动出面施以援手,真正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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