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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序号123456789债务人

    沾化瑜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方圆物流有限公司

    山东同信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邹平顺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弘旭医药有限公司

    山东省晟发板材有限公司

    滨州市星河棉业有限公司

    山东中诺药业有限公司

    滨州瑞丽纺织有限公司合计本金余额19,807,579.259,000,000.009,999,998.836,906,959.303,000,000.003,000,000.002,763,225.001,993,810.361,969,580.4258,441,153.16债权情况(元)

  欠息5,722,401.28

752,506.04

4,665,094.02

2,893,338.30

1,434,709.65

1,481,431.58

855,380.05

1,185,311.16

2,282,765.8921,272,937.97

  代垫费用

0.00

  5,000.00

86,550.84

0.00

36,549.00

24,582.00

  0.00

0.00

11,593.51164,275.35

  合计

  25,529,980.53

  9,757,506.04

14,751,643.69

  9,800,297.60

4,471,258.65

4,506,013.58

  3,618,605.05

  3,179,121.52

4,263,939.8279,878,366.48担保人信息

    青州欧斯诺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多路驰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孙涛、潘兆美、孙淑华、窦成章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山东邹平沾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邹平辉煌型材科技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刘绪前、赵守红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山东邹平顺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孙维孝、宋燕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滨州青藤苑餐饮有限公司、吴静、张军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无棣宏发棉业有限公司、张海涛、许延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滨州市凯华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孙树春夫妇连带保证担保

  基准日

    山东瑞丰不锈钢有限公司、山东滨州澳兴工贸有限公司、山东永正不锈钢有限公司、山东利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张红霞、李海港、周小彬、赵小梅、张英文、秦翠莲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2年7月 31日

    山东省博兴县深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刘广亮、王莉、刘文法、姜连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王洪霞、刘建利名下房产抵押担保

    博兴县博纳金板业有限公司、相秀娟、贾晋水、王洪庆、盖爱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沾化瑜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9户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拟处置债权详细信息如下表所示。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需按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支付转让价款并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不良资产的市场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买受人须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处置方式: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公开竞价、竞争性招标等方式。整包转让优先,亦可分包转让。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同时受理本次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相关债权资料及法律文件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董经理,联系电话:(0531)67776216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2788号历下总部商务中心A 塔19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31)67776218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及代垫费用,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