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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评促改﹄打造精品案件

德州德城︓设立案件评审委员会提升办案质效

    “你部检察官朱虹办理的梁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经案件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被评为优质案件,望继续努力。”近日,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案件评审委员会向第一检察部发出评审通报表扬。

    鼓励“先进”,也要激励“后进”。该院案件评审委员会同时向两起案件主办检察官发出提醒函,对案件细节进行点评并督促定期整改。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提升检察官办案质效,今年1月,德城区检察院选拔优秀员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组织成立案件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案件评审工作,每月选取一定数量或比例的案件进行常规抽查。评审范围包括当年该院办结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执检、未检、控申等案件,监督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各类诉讼办案规则、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审指引等进行评查。评审工作在该院检委会领导下进行,每月由案管办负责提供案件名单,由案件评审委员会随机抽取进行评审。

    根据检委会要求,评审人员首先明确评审目的,将以往单纯挑毛病、查问题的工作思路转变为促进案件质量提高、创新案件管理模式,提出有质量、有深度的评审意见,确保评审不走过场。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办案人员限期整改反馈并定期向检委会汇报。

    案管部门通过梳理流程,实现对案件程序性问题的实时动态评查,总结从中发现的问题,以便办案人员及时纠正,从源头上减少案件质量问题发生,全面提升案件质量评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截至目前,该院案件评审委员会共评审各类案件57件,占全院总结案数40% ,其中1 件被评为优质案件,另发现问题 30个,办案部门对所发现问题均及时整改回复。

    “评审案件工作机制是加强对检察官和办案活动监督管理、紧盯办案质量、倒逼司法责任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以案件评审委员会建设为主线,完善工作流程,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德城区检察院检察长智广说。高忠祥  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