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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举措” 护佑“夕阳红”

淄博张店:依法能动履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自4月8 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快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打击、共治、防范”三项举措,切实解决好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努力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快捕快诉,震慑犯罪“不敢骗”养老钱

    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针对“以房养老”“投资养老”“消费养老”等诈骗多发频发的现状,该院按照“稳、准、狠”要求,加大追诉力度,依法快捕快诉了一批涉及养老诈骗的犯罪案件。如办理的王某等24 名被告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 亿余元案件,涉案被害人3000余人多数为老年人。该案主犯王某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其余23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获三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刑期。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养老诈骗的逮捕案件5件32人,起诉案件5件38人。

    对涉及老年人诈骗的案件,开通快速办案的绿色通道,落实办理速度、缩短办案周期。同时,深化“四检合一”工作机制,实行刑事、民事、 行政、公益诉讼统一办理机制,有效集中办案资源、提升办案质效。通过10 余次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诉后回访等方式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有力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全力追赃挽损,把追赃挽损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及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如在审查起诉韩某某等3 名被告人涉嫌集资诈骗64 位老年人 1000 余万元案件中,通过引导侦查取证,督促追缴被告人转移隐匿的案款300余万元。

    加强综合治理,织密反诈“不能骗”保护网

    针对养老诈骗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双重伤害,成为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该院把社会共治作为解决“骗老”“坑老”问题的重要手段,加强和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就如何更好保障老年人的法律权益、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形成打击治理合力。

    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先后12 次运用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加强制度建设、监管治理,做到对各类风险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结合办案实际,深入剖析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发案规律和深层次原因,及时向区委政法委和金融、电信、市场监管等部门提出综合治理类调研报告和检察建议3 份,实现由个案办理式监督向类案治理式监督转变,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格局。

    认真落实与有关部门会签的《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针对养老诈骗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2件次。与区委网信办、司法、老龄委、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行动,围绕养老诈骗风险防范开展专题商讨4 次,构建完善老年人权益保护协作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构建防范养老诈骗“朋友圈” ,画好保护老年人权益“同心圆”。

    加大宣传教育,筑牢反诈“骗不了”防火墙

    该院正视老年人在安全意识、 辨别能力、 防范能力等方面较为薄弱的现实,坚持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 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先后10 余次深入辖区养老院、老年活动中心和社区小公园等老年人经常光顾的场所,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结合下沉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入户走访等方式,向辖区老年人群体发放宣传资料300 余份,结合具体案例呼吁老年人要安全意识前移,切实提升识骗、防骗的能力。积极利用商业网点、公园、小区LED 屏幕和社区宣传板等方式展示宣传标语100余处,让辖区群众在耳濡目染中进一步强化反诈意识。推出 5期反诈短视频,内容涵盖了保健品诈骗、以房养老诈骗等诸多内容,让群众直观地了解养老诈骗手段和骗子伎俩。利用“张店检察”网站、微信、微博和头条号进行系列反诈宣传,积极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使用,发布系列宣传文章100余篇,汇编各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12件,拿出绣花功夫的决心,助力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针对养老诈骗多因资金链断裂而案发、案款追缴难度大的特点,办案中进行双向释法说理 20 余次,最大可能挽回损失,安抚被害人情绪,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在宣传中注重加强舆论引导,引导受害群体树立对办理养老诈骗案件尤其是追赃挽损的合理预期,增进对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晴。随着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张店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完善养老诈骗案件专业化办案模式,做好打击犯罪和权益维护的双重保护,让老年人司法保护成为张店检察助力中心城区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的亮点,让“检察蓝”更好地护佑“夕阳红”。

    陈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