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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任城:

持续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严格规范公正高效司法为主线,持续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力提升司法质效和检察公信力。

    坚持系统谋划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

    强化组织保障。把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重点部署推进,通过召开党组会、 院务会等方式,引导干警积极转变理念。

    强化工作统筹。 对检察权运行中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系统梳理监管薄弱环节,制定下发相关实施意见和办法,从制度上保障司法规范化建设开展。

    强化资源整合。 牢固树立“ 抓司法规范化建设就是抓业务、抓队伍、抓形象”的观念,成立两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充实调整案件集中管理、检务督察部门,选聘兼职督察员,有效前移督察关口。

    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任务落实

    加强检察队伍政治、 业务建设。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分期分批组织集中政治轮训。出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工作机制。强化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和“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补齐补强短板弱项,助推培养高层次人才。

    着力推进检察权运行机制建设。 严格落实办案风险审查评估机制和“三级防控”机制,强化办案风险预判、发现、处置。针对立案、管辖、采取强制措施等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环节,健全司法办案行为规范,促进解决司法不严、不廉等问题。巩固拓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制定出台非法证据排除、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等配套措施,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着力推进司法制约监督。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和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之间的制约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有效制约环境中运行。严格执行检察官办案职权指导意见,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作用,强化对办案内部制约。

    着力推进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检察机关纪律禁令贯彻落实。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记录报备、定期通报和追责保护机制。

    健全完善机制着力夯实司法规范化建设运行基础

    健全案管机制。完善以案件流程管理、办案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为一体的全流程监管模式,对案件受理、办案期限、强制措施等不规范问题,及时提示相关部门和人员纠正,促进案件数据质量问题持续下降。

    完善配套机制。 积极完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机制。对轻微问题、不规范共性问题分类管控,对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及时提出督察意见,扎实推进检察权规范运行。

    创新督察机制。 建立安全督察员制度,重点督察安全预案、办案手续、办案硬性要求是否落实等。定期抽取一定比例案件进行司法规范化情况督察和通报,倒逼员额检察官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严在经常、抓在平常。

    强化正向引导积极营造司法规范化建设良好环境

    融入业绩考评。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机制,加强对量刑建议不当、认罪认罚后又反悔案件、不起诉等案件的监督评查,将评查结果科学运用到绩效考核、检察官职务晋升等方面。

    深化司法公开。 建立健全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新媒体信息发布等平台;以规范接待流程、优化窗口服务等方式,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将拟不起诉、 羁押必要性审查、涉企案件等作为重点公开听证案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激发内生动力。 对内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严重程度,分别采取口头提示、书面函询、严格追责等处理;对案件办理质效突出、 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和奖励。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有效激发队伍内生动力。刘晓楠  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