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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检察院荣获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单位”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发布山东省10位“最美公务员”和1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单位”。宁阳县检察院荣获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单位”。

    近年来,宁阳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寓办案于服务之中的大局意识,制定出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措施,坚持能动检察,积极主动作为,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该院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全院内持续打造干事创业、和谐发展、学习提升的工作氛围,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着力铸信念、严作风、强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检察队伍。该院先后荣获“ 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 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等多项荣誉称号,连续14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沈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