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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而有力:山东持续推进反洗钱检察工作

    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厉惩治洗钱犯罪,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山东省检察机关牢记“国之大者”,以推动反洗钱工作合力为己任,对内凝聚刑事检察部门合力,对外助推多部门协作配合,今年以来,全省办理的洗钱犯罪案件数同比增长130% ,取得明显成效,并实现了办理自洗钱犯罪案件的突破。

    近日,全省打击洗钱犯罪工作推进会在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召开,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晓东出席会议并讲话。郭晓东副检察长充分肯定了全省检察机关反洗钱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反洗钱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准确把握《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加强对洗钱犯罪研究,强化内外协作配合,推进反洗钱工作健康发展。

    会议发布了省检察院牵头,会同省纪委监委、省公安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制定的《山东省洗钱犯罪线索处置工作办法(试行)》,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同志应邀到会解读。《办法》共十一条,主要规定了洗钱线索发现移送处理机制,分别规定了负责七类上游犯罪调查、侦查、审查的各办案机关,发现洗钱犯罪线索后的处置程序,并对线索通报、抄送、反馈、会商、协助机制进行了专门规定。

    会议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省市县纪委监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以及海关、人民银行等单位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为增强反洗钱检察内部合力,省检察院第一、二、三、四、九检察部和案件管理办公室共同制定了《山东省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反洗钱工作的十条意见》。

    《意见》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各部门要坚持齐抓共管、 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的反洗钱工作原则,通过联合组织业务条线排查,深挖洗钱犯罪线索,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上游犯罪、地下钱庄犯罪、洗钱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加强反洗钱刑事检察监督。

    为增强反洗钱工作合力,组织开展跨部门同堂培训,邀请高检院专家,为纪委监委、法院、公安、海关、人民银行与检察机关授课,讲授洗钱犯罪案件办理中的疑难问题,提高反洗钱工作能力,增进部门间相互交流,推动达成广泛共识。鲁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