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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借款人

    山东中特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贷款金额24000000.00

    贷款本金余额24000000.00

    破产债权确认之日利息15157433.00本息合计39157433.00

  其他费用390233.00

    担保

    方式

    担保人名称

    抵押、保证

    山东中特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杨茂德

    北京诚富顶峰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国斐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北京诚富顶峰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国斐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北京诚富顶峰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依据国斐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的委托已将其对下表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国斐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北京诚富顶峰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国斐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现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国斐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国斐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国斐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附:公告清单

    国斐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联系人:任晓波

    联系电话:18601974111

    住所地:济南市历城区鑫苑鑫中心7号楼历城金融大厦2135B5

    (本清单属【2021GF002】号《 债权转让协议》项下附件)  (单位: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2018年8月15 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国斐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履行相应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