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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让明天的花蕾竞相绽放

    这是一支优秀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近年来,她们先后对23 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对13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办理的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专项监督活动精品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危害校园安全犯罪法律监督专项活动优秀案件”,1人被授予“山东省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

    为严格落实未检案件专人专办制度,新泰市检察院专门成立了由1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组成的“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在全院推行“ 一体化” 办案模式,对各业务部门办理的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案件,均交由“未检办”进行专案办理,有力促进了未检队伍专业化建设。

    在办理娄某等9名高中生聚众斗殴案时,检察官先后来到他们的家庭、就读的学校和居住社区开展社会调查,认为系初犯、偶犯、在校学生,因一时冲动聚众斗殴,案发后主动投案,具有悔罪表现,双方家长均提交了请求谅解书和恳求书,就读学校也提交了《免予起诉申请书》,遂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办案检察官对他们设置了1年至6个月不等监督考察期,制作了详尽的监督考察方案,要求考察期内定期报告自己的生活学习情况,并与其监护人、所在社区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实现了“无缝隙”监管。

    13岁的女孩小文,没有了父母,跟着奶奶生活,就是这样一名花季女孩遭受了性侵。办案检察官还记得被问到案情时,女孩双手颤抖,紧紧抓住奶奶的胳膊。

    新泰市检察院为小文申请了4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办理了每月920元的事实孤儿救助金。同时,依托与心理协会签订的《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协作的实施意见》,委托心理咨询师多次为小文做心理疏导,在一次疏导结束时,小文向检察官深深鞠了一躬,这是小文受害以来第一次主动表达自己的感情。截至目前,共办理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15余次,对30个涉案未成年家庭作亲职教育。

    围绕“小文案”,办案检察官对近 3年的性侵案件进行了梳理,并撰写调研报告,该报告得到新泰市委主要领导的肯定。不久,该院与公安、教体、卫健等九部门会签了《强制报告制度实施意见》,要求可能第一时间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人员,一旦发现“性侵”线索,要及时报告;与民政部门签订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帮教救助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设立了“方圆计划”项目,由“守望”工作室具体实施,先后有8人成为该项目的服务对象;吸纳检察干警和社会爱心人员成立“检察官爱心团队”,帮教涉案未成年人18人,救助困难儿童3人。

    为避免给被害人造成的“二次伤害”,2020年底,该院建立泰安市首家未成年人关爱中心——“新泰市未成年人关爱中心”,并与有关部门会签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工作办法》。该中心建成后,办理的每起“性侵”案件,都会在这里“一次性”开展证据提取、心理疏导和司法救助等工作,形成了未检工作的全社会支撑体系。

    此外,新泰市检察院还以重要节假日为契机,开展“法治进校园” 活动,邀请泰安市工商学校的同学们走进检察机关,亲身感受“未检人”的“浓浓暖意”;走出去到新泰市福田教育集团、泰安市理工学校、岳家庄中心学校等,为同学们讲授法律法规,受教育人数达 1.2 万余人,实现了班子成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王泓  薛淼  李娴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