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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于工作显担当 “晴”系百姓守初心

——记宁津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秦晴

    秦晴, 2008 年进入宁津县检察院工作,现任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先后荣获宁津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县优秀共产党员、县三八红旗手等称号,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人才库。近日,在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业务竞赛中,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业务能手”称号。

    行远自迩  积淀薄发扎根检察明初心

    秦晴从事检察工作十三年来,她始终秉持从检初心,时刻保持充沛的工作热情,像一颗微小但最有韧性的螺丝钉,钉在哪儿就扎扎实实发挥作用,对待工作她任劳任怨、踏实肯干,对待任务,她勇挑重担、敢打敢拼,由一名非法律专业的门外汉,逐步成长为一名优秀检察官。

    坚守平凡,亦是不平凡。秦晴并非法律科班出身,初入宁津县检察院被安排在会计岗位,在外人眼里,专业对口又没有办案风险,对一个小姑娘来说这么顺风顺水的安排,真的挺好,但当她看到同事们审查卷宗时如炬的目光、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的较量,内心充满了对法律的敬仰,渴望那就是自己。

    为了实现惩恶扬善的梦想,秦晴毫不犹豫地向司法考试宣战,一边工作一边学习,短时间内,她就高分啃下了这块硬骨头。接着她走上了工作生涯的第二站——反贪局,对于一直和数字打交道、毫无办案经验的秦晴来说,无从下手。为了弥补匮乏的业务知识,她认真学习法律知识,钻研反贪业务。功夫不负有心人,她迅速地领悟了办案的内在规律,增强了办案的胆识和能力,从初始的不适、盲从,到磨炼得得心应手,她深深地爱上了胸前鲜红而神圣的检徽。

    尽责担当  笃行不怠路虽艰但行致远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工作中的秦晴有一个“洁癖”,那就是追求完美。从行装科到反贪局,从研究室到控申,每到一个工作岗位,秦晴都努力做到最好。

    在自侦工作期间,秦晴不辞辛苦、任劳任怨,主办和参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 14件2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自侦转隶以后,她积极快速地转变适应角色,在负责琐碎繁杂的研究室工作的同时,轮案办理普通刑事案件,力求每一本案卷都成为经得起人民检验的铁案。

    2019年,秦晴参与办理了“ 4·23”电信诈骗案,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面对纷繁复杂、机械罗列的证据,她和同事们将多份言词证据仔细对比审查,为快速审查强制措施、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及依法定罪量刑打下了基础。在审查过程中,她发现被告人周某的供述同微信聊天记录、被害人陈述存在矛盾,对周某的定罪量刑有很大影响。她和同事在室温30 多度的涉案财物管理室内待了两天,整理扣押物品,查找相关记录,找出了关键书证,最终以判决数额与公诉数额不差毫分的结果为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展望未来  砥砺前行展现真诚为民心

    眼中有光,所以脚下有力。因为工作需要,秦晴又接手负责控申工作,面对上访人的拍桌子、瞪眼睛,她委屈过、崩溃过,但她仍旧秉持一颗热心和诚心,秉持检察为民的情怀。原本一句“不属于本院管辖”就能打发走的,她还是保持微笑,听诉求、找出路;明明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判决,面对当事人的不解,她还是耐心地讲道理、释法理;本来已经办结的司法救助案件,她还是坚持定期回访,传递司法温度。

    今年4月份,秦晴受理了一件刑事申诉案件,在案件审查中发现被害人刘某因交通肇事被撞成重伤,肇事者逃逸,后刘某被鉴定为一级伤残,但肇事者一直未赔偿损失。了解这一情况后,她马上同刘某家属取得联系。看到重度残疾、护理完全依赖的被害人,看到为了省钱重复利用的尿垫,她几度哽咽。回来后,她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按照程序启动司法救助机制,快速受理、快速审批,经多番努力,为刘某争取到3万元救助金。拿到司法救助款后,刘某激动地说:“多亏了你们检察官的帮助,不光给我们送来救助金,还给我们送来了希望啊,这份恩情我们一辈子都忘不了。”

    现在,秦晴每天仍旧孜孜不倦地努力和默默无闻地付出,并甘之如饴地享受着为梦想奋斗的过程,时间越长,她就越发坚定自己当初的选择,越发感受到自己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如此深沉、如此清晰、如此执着。时立军  高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