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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校园周边售烟行为说﹃不﹄︕

    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已转入查纠整改环节。济南市济阳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统筹抓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保护校园安全、未成年特殊群体利益和公共安全等领域预防功能和社会治理效能,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济阳区检察院在开展“送法进校园”为民实践办实事工作中发现,辖区部分中小学校周边部分商店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情况,且未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警示标志。

    针对上述问题,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经过详细的调查核实,拟向职能监管部门发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禁烟保护监管力度的检察建议。

    4月16 日上午,针对部分商户向未成年人违规售烟、 侵害未成年人群体特殊利益,济阳区检察院举行专门的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公益保护监督员、监管部门负责人和学校代表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办理经过和检察建议的具体内容,出示了调查的证据,阐述了听证的目的。

    参与听证的特约代表对区检察院关心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积极举措表示充分肯定,并表示将主动参与到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系列活动中来,主动献计献策。学校代表对检察机关开展的保护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积极配合、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引导,为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尽职尽责。监管部门就检察建议的落实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举措,表示将尽快深入调查了解真实情况加以整改,强化监管,与相关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监管成效,形成共抓保护的合力,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刘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