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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210416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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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工联在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局《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济任人社不认工字〔 2021〕004号):

    用人单位名称:山东省工联在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中德广场 B 座1708室

    职工姓名:高秀菊,性别:女,出生日期: 1955.2.5 ,身份证号码:370830195502053929,职业:打扫卫生,家庭住址:山东省汶上县次丘镇沈堂村

    胡安莉于2021年1月 26 日提出其婆婆的高秀菊的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已依法于当日受理。

    经核实:高秀菊系山东省工联在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职工派遣至山东景臻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园林绿化养护保洁工人。高秀菊称工作量非常大,当时创城关键期,上级检查也特别多,要求每天至少打扫两遍,尤其在9 月份地面落叶特别多,基本工作时间八小时都在不停的打扫。2020年10 月份开始出现手腕麻木肿胀,手指抓握无力并且不能并拢的状况。经山东省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右腕管综合征。

    高秀菊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现决定不予认定为工伤。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 个月内向济宁市任城区、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宁市兖州区或鱼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地址:济宁市建设路42-4号,任城区社保中心院内 4 楼。电话:6768598,2320096)

    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