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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债权转让通知书

    李桂林、李曙光:

    我与青岛雅旭电器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我与你们之间 (2016)鲁 02 民终 7420 号民事判决书中列明的所有债权及其他权利自 2021年1月5日起全部转让给青岛雅旭电器有限公司享有。请你们自收到本通知后向青岛雅旭电器有限公司偿还所有款项。

    特此通知。

    通知人:宋志泉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