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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赵继光、刘臻、赵雨城、贾风苓、赵春仲、钟秀芹:

    根据我行与杨爱霞签定的债权转让协议,在我行编号为(青高支行)个高保借字(2012)年第 201203064号《个人最高额联合保证借款合同》项下的不良贷款本金2元及相应欠息(包括主、从债权在内的一切权利)已经全部转让给杨爱霞,请自公告之日起向受让人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