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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许国宝、白丽、赵学永、文玉荣:

    根据我行与庞海芹签定的债权转让协议,在我行编号为(青州农商行凤凰店支行)个借字(2013)年第 201306201 号的《借款合同》项下的不良贷款本金280000元及相应欠息(包括主、从债权在内的一切权利)已经全部转让给庞海芹,请自公告之日起向受让人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