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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与以下受让人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以下合法拥有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了受让人,债权转让明细如下:受让人:付建忠,借款人:满在广,发放日:2010.9.13,到期日:2011.9.9,贷款余额:30 万元,利息:940625.12 元,账面值合计:1240625.12 元,担保人:李永霞、朱国栋、付贵亮、李德生、付贵省。

    请借款人和担保人直接向受让人履行上述借款本息的还款义务,及债权转让后产生的利息。

    特此通知。

    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