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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三子女争遗产牵出姨妈舅舅

    父母去世,留下的一套房屋如何继承?三个子女有主张自己多分的,有要求三人平分的,最终只能请法官主持公道。没想到,这套房屋的继承竟牵扯出子女的姨妈舅舅。近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样一起继承纠纷案。

    老两口去世三子女为争遗产打起官司

    赵民江和老伴李华娟育有三个子女:女儿赵云,儿子赵国和赵兵。其中,赵云是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二级。2002年5月2日,赵民江去世,李华娟未再婚, 2012年,李华娟也去世了。

    生前,他们二人在济南市市中区拥有一套房产,评估总价值为90万元,他们一直与女儿赵云及其配偶共同生活。二人去世后,房屋由赵云及配偶居住使用至今。父母留下了这套房屋如何分割继承?子女三人产生了分歧。

    赵国的意见是,三人共同所有,各占三分之一。赵兵则主张,赵云有精神疾病,赵国长期出差在外,母亲生前自己照顾较多应多分遗产。对此,赵云不予认可,她也要求多分遗产,理由是父母生前与自己共同生活。母亲住院期间,她的对象一直在医院照顾。

    法院审理认为,我国法律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经查,李华娟去世时,其母亲张桂花还在世,而且张桂花和丈夫育有八名子女,李华娟为长女。其余七名子女均表示放弃对涉案遗产的继承权利。

    赵国虽主张各继承人应维持共有关系,但各继承人之间并未对是否分割事宜进行过约定,现在赵兵、赵云均主张分割,涉案房产应当进行分割。鉴于赵兵在第一次庭审时主张涉案房屋所有权,涉案房屋由赵兵所有为宜,由赵兵按评估的房屋价值及其他继承人分得的遗产份额给付赵云与赵国房屋继承补偿款。

    “我国法律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综合案件实际情况,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对赵云予以照顾。 涉案房屋由赵兵继承所有,赵兵支付给赵云继承补偿款31万元,赵兵支付给赵国继承补偿款26万元。”该案承办法官分析道。

    老人没留遗嘱独生子女也不能独占房产

    “在赵民江、李华娟没留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按照法律规定,配偶、子女、 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官介绍。

    也就是说,在李华娟去世后,她的母亲张桂花也享有继承权,而张桂花去世后,则要发生“转继承”,继承人变成了她的八名子女,也就是赵云三人的姨妈和舅舅也可继承房产的一部分。

    不过,在这起案件中,张桂花的合法继承人,也就是赵云的姨妈和舅舅都表示放弃该继承权利,所以涉案遗产才由赵云、赵国和赵兵三人继承,法院才作出上面的判决。

    独生子女家中多套房产都在父母名下,若父母故去,难道他们没有权利继承全部房产?山东公孚律师事务所李明律师分析称,即便是独生子女,或许也不能全额继承父母故去留下的遗产,具体情况要根据被继承人及法定继承人的死亡顺序而定。特殊情况下,按照民法典的最新规定,侄、甥也可代位继承遗产。独生子女继承难的主要原因,要归咎于法律对于继承顺位的规定了,“配偶、子女、父母的继承顺序,也是为了让老人老有所依,保障他们的权利。”

    生前设立遗嘱能省很多麻烦

    “事实上,父母去世后,亲属争抢遗产的纠纷不在少数。老人最好提前立好遗嘱,这样将会给子女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济南市泉城公证处公证员李倩提醒道。

    李倩表示,目前常见的遗产继承的做法是,在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不想继承财产的继承人办理放弃继承公证,其他一人或几人办理共同继承公证,之后由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处分遗产。

    在这类案件中,产生问题的症结,往往在于房屋所有人去世时,尚有父母健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继承权就要牵扯到子女的七大姑八大姨,导致问题复杂化。所以李倩建议:房屋所有人在生前设立遗嘱,提前对遗产的处分进行安排。按照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法律上规定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形式,公证遗嘱由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具有很强的证据效力和证明效力。

    李倩也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没来得及立遗嘱,老人去世后子女应尽快处分遗产。越拖越可能出现复杂情况,可能出现转继承等情况,需要配合的人越多,提供的材料也就越多,带来许多不可预知的情况。(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本报见习记者  朱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