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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亿债权︐50天结案

日照东港法院跑出破产清算审理﹃加速度﹄

  • 日期: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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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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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没想到,这次破产清算当天就宣告破产,一周就结案了,为你们东港法院的办案效率和水平点一个大大的赞!”债权人会议结束后,来自江苏的债权人代表朱某,对日照东港法院法官厉翠菊兴奋地说道。

    2020年11月26 日,日照开元船务有限公司向东港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为提高效率,在破产申请受理审查阶段,东港法院就同步开展了指定管理人准备工作。2020年11月30 日,依法裁定受理日照开元船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因该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案情简单,遂决定适用简易快速审理程序,并在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中依法告知,并与受理事项、债权申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等事项一并予以公告。主审法官厉翠菊依法指导管理人将债务人的财产管理方案、分配方案以及破产程序终结后可能追加分配的方案,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一并提交会议表决,简化程序,最大限度控制破产成本,大大提高了破产案件审理效率,缩短了破产案件审理期限。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降低破产成本,今年1月 12日,东港法院适用简易快速审理方式,依法审理日照开元船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当日召开债权人会议,当场通过财产分配方案。这是东港法院首次适用简易快速审理程序审理破产清算案件。宣告破产后一周,破产财产即分配完毕。1月20日,依法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整个案件债权标的额1.02 亿,从受理到结案仅用时50天。

    为加强债权人权益保护,优化市场资源配置,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在东港区政府大力支持下,东港法院联合十八个相关部门会签,推动构建“政府主导、法院主办、部门联动、企业参与”的“府院联动”新模式,加大破产案件审理力度,努力提高破产效率、降低破产程序成本,为破产重整工作提供多重保障。

    2020年以来,该院立足“六稳”“六保”,坚持“清障化瘀”与“治病救企”相结合,综合运用破产重整、和解、清算等手段,审结企业破产案件7件,释放土地资源121亩,化解债务 65.6亿元,安置职工200人。樊艳潮  姚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