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社会关注 第2版

无标题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

    送达公告

    青岛城阳桃源加油站: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70214163856444G

    法定代表人:郭广胜

    2020年6月22日我局对你单位作出了《 行政处罚决定书》(青环城罚字〔 2020〕36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缴纳罚款,亦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催告。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我局依法以公告方式送达催告书(青环城催字〔 2020〕第33号)。自公告之日起限60日内到本局领取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十日内缴纳罚款及相应加处罚款。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局将向城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德阳路 197号;联系电话:87868304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