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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超九成

提效率 化矛盾 助新生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2018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2020 年以来,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全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结合实际,积极作为,精准发力,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据统计,2020 年以来,该院第一检察部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 319件,适用率为 90.5% ,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1.93% ,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精细审查,促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程化。该院第一检察部实行检察长把关制,要求对所有刑事案件做到应适用尽适用,对没能开展认罪认罚或者精准量刑的案件,必须由承办人书面说明原因及相关工作情况,报分管检察长审批把关。并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坚持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整个诉讼程序,切实承担主导责任。在侦查阶段,传导认罪认罚从宽司法理念,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查清案件事实,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对于犯罪嫌疑人不愿意适用认罪认罚的案件,着重引导收集客观证据,以扎实的证据促进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 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阶段,积极主导认罪认罚协商,从程序“从简”和实体“从宽”两个方面,为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同时,主动对接司法局,实现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100% 参与、律师意见 100% 听取,确保认罪认罚真实、自愿。在庭审阶段,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形成认罪认罚工作合力,对被告人在案件起诉至法院后认罪认罚的,及时根据认罪认罚情况,重新提出量刑建议。此外,对于认罪认罚案件在法院判决后,被告人恶意上诉的,依法提出抗诉,坚决监督纠正恶意认罪认罚的行为。

    精准适用,促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化。该院第一检察部严格规范侦控辨审衔接机制,定期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议,讨论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常见问题,畅通检察官提前介入渠道,方便法官提前了解认罪认罚从宽情况;严格规范不诉案件适用程序。根据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 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适用不起诉。 制定《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办理规定》,从告知听取程序、具结书签订、律师参与等9个方面严格不起诉案件办理流程;严格规范内部监督制约,充分发挥部门负责人对适用认罪认罚案件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同罪不同罚、量刑失衡等问题、 及时调整量刑建议。

    精心保障,促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透明化。该院第一检察部还严格规范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流程,完善具结书内容,明确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给出的幅度刑量刑建议及适用该制度后反悔并上诉的法律后果,体现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严肃性、权威性,审慎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在具结书签署前,探索证据材料开示制度,积极探索证据材料开示,针对具结书中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及精准量刑建议等内容与辩护人或值班律师进行充分沟通,及时向其阐明精准量刑建议的法律依据,以沟通促合作,转变控辩双方对立视角。去年8 月,该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一起网络诈骗案件时,涉及大量电子证据、银行流水等客观证据,尝试开示上述证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签署具结书时,该院第一检察部还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知情权。向犯罪嫌疑人逐项宣读具结书内容,阐明精准量刑建议的法律依据,若仍有异议,与在场见证的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共同对其释法说理、答疑解惑,促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到实处。

    精确测算,促使量刑建议精准化。该院第一检察部转变诉讼理念,全面行使诉讼职能。办案检察官及时转变传统公诉观念,克服重定罪轻量刑的思想,树立定罪与量刑并重的诉讼理念,全面行使定罪请求权和量刑建议权的双重公诉职能。同时,充分利用业务系统大数据,统一量刑标准。梳理业务系统内近三年法院已判决的案件,对 14个常见罪名进行查询,将案件名称、量刑情节、判决结果等制成表格,为办理同种罪名案件提供参考。通过对危险驾驶案件判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制定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量刑标准,对危险驾驶案件的不起诉条件、量刑要素评估、罚金刑、执行方式等进行规范,从酒精含量、从重情节、赔偿情况等方面制订了危险驾驶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幅度表格,统一了该类案件的量刑建议的标准。 该院第一检察部还规范量刑建议尺度,精准化量刑建议。逐案制作《量刑建议核算表》 ,根据犯罪数额与量刑情节,将法定刑、基准刑、刑期核增核减量和依据等一一列明写入《公诉意见》中,必要时将核算表向犯罪嫌疑人、 辩护人出示,使量刑建议有据可查。该院第一检察部还适时沟通法院,加强检法衔接,统一诉判尺度,使确定刑量刑建议成为常态。对已诉认罪认罚案件中的精准量刑建议听取法院意见,及时予以修改,有效提高了量刑建议的精准性。

    武兴才  吕夫民  张文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