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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因几千元钱凉了人心

    近日,年过六旬的戚某夫妇将一面绣着“人民公仆,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乐陵市检察院检察官手中,对检察官积极促成民事和解表示衷心感谢。

    据了解,戚某从事销售饲料的营生,王某一直从戚某处购买饲料搞养殖。截至2013年,王某欠戚某约2 万多元饲料款,戚某多次索要未果。2019年戚某将王某诉至乐陵市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欠条上的数额产生分歧,戚某主张27000元,王某主张戚某修改了欠条,实际欠款20000元,但最终王某

    因证据不足败诉,申请再审后被驳回,王某申请检察机关监督。

    乐陵市检察院受理后,检察官深入调查核实,对案件实体和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查,并未发现民事判决的违法之处,无法支持王某的申请主张。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考虑到,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并不能实际解决双方纠纷,还可能使矛盾更加激化。双方在生意上合作多年,分歧数额只有几千元钱,如果双方和解,案结事了才是最好的结局。

    检察官了解到,该案在法院已进入执行环节,因王某不履行判决义务,法院已经查封王某居住的房产,对王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且已将王某列入失信人名单,王某的信用、自由以及房产都受到了一定限制。检察官与王某沟通后,对他目前的状况进行了分析,王某也有和解的意愿,但因自身家庭抚养人口较多,负担重,经济实在困难。检察官与戚某沟通的过程中,告知戚某目前王某虽被采取执行措施,但除查封房产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戚某积极表示愿意和解。

    在双方具有和解意向的情况下,办案检察官成为双方当事人的桥梁,多次沟通后,最后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王某当即向戚某交付22000元,戚某自愿承担诉讼和执行费,并放弃了其他主张。戚某拿到了饲料款,王某被解除了强制执行措施,撤回了监督申请,法院也终结了执行案。 双方当事人和法院对该案的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乐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