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要闻 第1版

念好四字诀,坚决维护食药安全

    本报讯 12月18日,记者从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立足经济犯罪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至 11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 139件 247人,批准逮捕168人;受理审查起诉689件 1378 人,提起公诉445件1046人。

    “严”字当头一审累计判处罚金 1.32亿余元

    自去年10月至今年12月,省检察院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兽医局、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鲍峰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严”字当头,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办案优势,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快捕、快诉。截至11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 139件 247人,批准逮捕168 人;受理审查起诉689件1378人,提起公诉445件 1046 人。一审宣判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50 人,63 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共判处罚金 1.32亿余元, 103 人被宣告禁止令或者职业禁止。

    针对市场食品安全、网络餐饮无证或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通过12309举报电话和“ 随手拍” ,发动群众举报公益损害线索,共发现食品药品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89件,立案773 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 756件,提起公益诉讼139件。

    同时,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检察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销售价款三倍或十倍的惩罚性赔偿,赔偿金达8100 余万元,切实加大了违法者违法成本。

    “合”力出击召集联席会议3次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主动与公安、市场、农业等部门畅通日常联系、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检测鉴定、案件移送、疑难问题会商等,及时将有关工作要求向行政执法部门通报,推动形成打击合力。省检察院今年共召集3次联席会议,与有关单位共同研究探索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7月,省检察院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兽医局、省药品监管局召开座谈会,就建立健全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行了研讨,会后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座谈会纪要》。

    8月,联合开展个案督导,省检察院、省药监局、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联合对济南天桥区检察院办理的满某某等3 人生产、销售假药案进行听庭督导,各部门就加强行刑衔接、证据转化和规范取证行为等方面达成共识。

    10月,省检察院与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兽医局、省药监局选取两个市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加强对下级单位的工作指导,帮助下级院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督”出实效挂牌督办危害食药安全案35件

    据了解,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先后 5次联合挂牌督办35 件危害食药安全案件,并将挂牌督办案件列为全省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备选案件,高标准办理督办案件,及时编写报送案例材料。

    此外,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因地制宜,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易发、高发的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从今年办理的828 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和 756件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选取6 件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导向性强的典型案例予以发布,就是通过以案说法,进一步彰显我们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和信心。”鲍峰介绍。

    “综”合治理发出检察建议58份

    鲍峰介绍,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同时,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等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提出检察建议58份。

    如狄某等人销售假冒白酒一案中,滕州市检察院通过办案,针对存在的监督不到位、管理不完善等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助力净化当地市场环境。高密市检察院针对城乡接合部、农村等地区的校园周边存在销售三无产品和超保质期小食品的情况,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校园周边学生“舌尖”安全。无棣县检察院在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中,发现辖区内“瘦肉精”案件时有发生,影响当地食品安全,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县农业农村部门加大检查抽检力度,强化兽药使用安全。济南市检察院督促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职,行政机关接到检察建议后,依法对已扣押多年不能提供检验检疫证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600 多箱约 10 余吨涉案牛肉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并在全市开展畜禽肉产品专项整治,集中排查和整治畜禽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冯欣妤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