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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首家“一站式”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揭牌成立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12月4日,滕州市人民检察院举行“蓝·荷”一站式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揭牌仪式。据悉,这是枣庄市首家“一站式”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中心的成立开启了未成年人医疗和司法合作保护新模式。

    笔者采访中得知,“蓝·荷”一站式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是该院联合滕州市公安局在滕州市妇幼保健院设立的集询问取证、心理疏导、检查治疗和综合性救助于一体的专门性场所,办公面积200 平方米,共分会客室、询问室、健康室、心理疏导室和会商室五个功能区。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姜广俊对滕州检察院未检工作提出要求,一要用新理念引领未检工作,必须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贯彻好双向保护原则,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二要提升综合保护效果,开展好心理测评与心理疏导、被害人救助、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等工作,推动构建良性互动积极的关系,加强与公安协作配合,加强与工委、团委、妇联沟通、妇幼保健院等部门的合作;三要创新未检宣传工作,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实现各级院领导和全体未检干警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的要求,拓展普法教育主体,广泛宣传未检工作,弘扬法治正能量。姚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