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铿锵玫瑰,撑起“半边天”

烟台市莱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荣获“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11月18 日,省妇联印发《关于表彰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山东省三八红旗手、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的决定》,烟台市莱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表彰为“ 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系莱山区唯一受表彰的先进集体。

    莱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共有检察干警17 人,其中,女检察干警 14 人,占比82.4% 。近年来,第一检察部女干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使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力维护公平正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先后7 次被表彰为烟台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烟台青年文明号、平安莱山建设先进单位, 6 人次被表彰为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烟台美丽人家, 50余人次被上级记功授奖。

    巾帼不让须眉在宽严相济履职尽责中建功立业

    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检察监督等职能,坚持查微析疑、不枉不纵,年均办理各类案件380余起 460 余人,有力维护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快批捕和起诉涉妇女儿童刑事案件 64 件,切实保障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突显司法人文关怀。 指定女检察官专司承办涉妇女儿童刑事案件,发挥女干警心思细腻、善于做妇女儿童工作的优势,建立和完善捕前诉前社会危险性调查、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引导涉案妇女和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先后开展社会调查 39 人次,青少年犯罪记录封存35 人,附条件不起诉16人,引导17 名涉案妇女和未成年人重回人生正途。

    凝聚智慧力量在创新载体保障权益中展现风采

    建立四个基地,“请进来讲法”护权益。创新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2014年在莱山区滨海中学建设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2015 年在烟台胶东文化广场建设了全省首家公益文化场所青少年法治实践基地, 2016 年在莱山区院格庄街道综治中心建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2018年联合烟台大学法学院建立了青少年法治创客培育基地。这四个基地,功能各有侧重,效果各显所长,基本涵盖了辖区全部中小学校。以这四个基地为平台,第一检察部积极联合关工委、团委、 教育等部门,深入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莱山区检察院先后被确定为烟台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山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

    开展一项活动,“ 走出去释法” 护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借鉴“枫桥经验”模式,发挥女干警善于做群众工作优势,创新开展了“女检察官进社区”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坚持“固定检察官+固定时间+固定社区+固定地点”,先后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1200 多个,化解矛盾纠纷360余起,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女检察官进社区”法律志愿服务队被表彰为“烟台市巾帼志愿服务楷模”。

    打造一支队伍,“ 定向化帮扶” 护权益。联合烟台大学法学院,组建了一支有62名成员的“梦的蓝丝带”青少年法治教育志愿服务队,推行“1+N+N ”工作模式,创新开展“情托朝阳”定向帮扶、“大手拉小手”检爱助学、“送法入心”法治公益等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 72 次,受到辖区中小学生和教师的一致好评。“梦的蓝丝带”志愿者团队荣获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铜奖、“烟台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称号。

    关注全面发展在提素增能团结奋进中提升形象

    坚持用新思想武装女干警,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先后开展主题党日、专家宣讲、现场教学活动65次,组织女干警赴马石山烈士陵园、胶东育儿所等开展革命传统教育7次,引导女党员干警永葆检察人的忠诚本色。

    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组织46人次女干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与女干警开展廉政谈话 70余人次,为女检察官逐人建立电子廉政档案,引导女干警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

    不断提升业务素质能力,先后组织28人次女干警参加上级高水平业务培训,组织16人次女干警参加驻区高校法学名家讲座和法律沙龙,开展业务标兵、精品案件评选活动6 次,举办主题演讲比赛4次,引导女干警增业务素能、提专业水平。

    目前,第一检察部女干警全部为大学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4人, 6人次女干警被表彰为国家级、省级业务标兵或能手,5 人次女干警在省、市、区百姓宣讲比赛中获一等奖或第一名。李华  苏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