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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经济南市印章治安管理系统查询,自 2004年1月 1日至 2020 年 10 月 29 日期间,“ 商河县粮食局物业科”未在该系统备案,故有关私刻、盗用前述印章及其相关名义者,均应自始自行承担相应民事、行政及刑事法律责任,我局概不负责。此前非法以“商河县粮食局物业科”印章或其名义所签各种协议或合同均不代表“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真实意思表示,均属无效。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特此声明。

    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