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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林松 (公 民 身 份 号 码 :370611197805121916):

    我局于2020年7月31日,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青环城听告字〔2020〕33号)公告送达告知你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有权申请听证有权进行陈述申辩,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听证、未进行陈述申辩,我局决定对你作出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青环城罚字〔2020〕56号)以及山东省非 税收入 通用票 据(No.1010 4445 1569),我局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局领取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德阳路197号;联系电话:87868304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