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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卢青青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浙越”)与卢青青的债权转让协议,浙越已将对其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借款合同、抵债协议、担保合同、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卢青青。现特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清单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下列债权及其相关权益已转让的事实。

    浙越作为下列债权及其相关权益的转让人,卢青青作为下列债权及其相关权益的受让人,现同时要求该等债权及其相关权益对应的责任承担主体或其承继人立即向浙越履行相应协议、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义务。

    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卢青青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 2016年4月17 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及其相关权益,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2.若借款人和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合并、分立、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清算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

    3.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以及其他连带清偿责任人。

    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泽群  电话:15215992812 住所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金滩大厦1703室

    卢青青

    联系人:卢青青  电话:13505860686 住所地:浙江省温岭市新河镇新新南路173号

    公告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