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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进行处置,资产状况如下:

    1、蒋新辉在费县农商银行费城支行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自2005年5月14日至 2005年11月14日,由任志臻、李兴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994.8元及利息。

    2、曹春在费县农商银行梁邱支行贷款9 万元,贷款期限自2012年9月23日至 2013年8月16日,由曹静、李正、张现学、刘进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50634.29元及利息。

    3、李西方在费县农商银行梁邱支行贷款 7.3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2年1月14 日至 2012年10月9 日,由裴广霞、袁学平、杨丙忠、冯国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900元及利息。

    4、张进元在费县农商银行梁邱支行贷款 2.5万元,贷款期限自2013年12月25日至 2014年11月20日,由李洪霞、张传锋、张国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7037元及利息。

    5、王春生在费县农商银行梁邱支行贷款 4.9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3年5月22 日至 2014年5月15 日,由裴广利、裴广彬、王洪中、廉开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8738.18 元及利息。

    现催请上述主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欢迎符合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购买上述债权。以上交易的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银行内部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保全部,费县钟山路168 号,联系电话0539-5220838。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

    特此公告。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