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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尚中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我方对你享有的债权2019年5月13日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1000元,及相应的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给受让人付学宁(身份证号:3715211989****1438)请你接本通知后直接向债权受让人付学宁 ( 身份证号:3715211989****1438),履行上述全部合同所约定的所有义务。本债权转让通知书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特此通知。

    通知人:中润时代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2020年 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