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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愁﹄解决了

成武县检察院帮助32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在成武县检察院检察官的调解下,两起申请支持起诉案件圆满画上句号,32 名农民工依法讨回工资共计 13 万元,解决了积压心中已久的薪“愁”。

    以孟某某为代表的21 名农民工、以王某某为代表的11 名农民工分别在2019年4月、2018 年年底与宋某某签订劳务合同并开始施工,工程于2019年9月完工。施工期间宋某某未按照合同约定根据工程进度向孟某某、王某等人支付劳务报酬。工程完工后,孟某某及王某等人多次联系宋某某要求其支付所欠的劳务报酬,均被宋某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无奈之下,32名农民工按照各自劳务合同情况,进行商议,最终决定分别以孟某某、王某为代表,针对宋某某拒绝支付劳务报酬的行为向成武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今年7月16日,孟某某、王某分别向成武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在案件承办检察官的主持和调解下,8月18日,孟某某代表21名农民工和宋某某协商一致,签订和解协议,宋某某一次性向孟某某等21名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8万元;9月21日,王某代表11名农民工和宋某某协商一致,签订和解协议,宋某某一次性向孟某某等11 名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5万元。

    两起讨薪案件的成功化解,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维护了32名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节约了审判资源,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等相关部委出台的一系列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规定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规定,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或欠薪苗头应当及时督促企业妥善解决,同时要加强行政司法联动,加大对欠薪逃匿行为的防范、打击力度,加大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作为“ 四大检察”之一的民事检察工作,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有着密切、直接的联系,如何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帮助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是检察机关更好地聚焦社会发展大局,更好地服务保障民生的本质要求。下一步,成武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用心、用情、用力让群众感受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温度和情怀。

    刘星  李瑞娟